15 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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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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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 】本章适用于》负荷状?态下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的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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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 !卸荷:状态下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的施】。工可在卸荷并—清理、修整原结构、!构件后按新建钢【结构:的施工?程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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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 —。负,。荷状态下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的施工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核算》施工荷载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与控制措施;!
】 2 清理、修!整原结构、构—件,;
】 3 加【。工、制作新增的【部件:和连接件;同时制订!施,工工艺和《技术条?件;:
! 4 界面处【理;
《
【 5 安装、接合!新部件;
】
《。 6 》施,工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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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重!做涂装工程
【
15.【1.4 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进入?焊接工序时》其施工现场》的气温要《。求应按本规范—第16.1.3条的!。规定执行《
【 雨雪天气【条件下禁《止露天焊接在4【级以上?。风力焊接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15!.1.5 负【荷状态下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应要求》由具有相应技术【等级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施工;》其焊接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位置施焊的焊!接合格证、》且经过现场考核【合格的焊工施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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