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 施工质量检验【
《
《
(Ⅰ)主控项】目,
《
11.【4.1 《 钢:板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质量—可用锤?击法或其他有效探】。测法进行检查按检】。查结果?推定的有效粘贴【。面积:不应小于总粘贴面积!的95?%
! 检查时》应将:粘贴的钢板分区逐】区,测定空?鼓面积(即无效【粘贴面积);若单】个空鼓面《积不大于1》0 000mm【2,可,采用钻孔注射—法充胶修复;—若单个空鼓面积大】于10 《0,00:mm2应揭去重【。贴并重新检查验【收,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及处理记录
】
11.—4.2? :钢板与?原构件混凝土间【的正拉?粘,。结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0.【4.2条规定的合】格指:标的要?求若不合《格应揭?去重贴并重新检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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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U的规《定执行
!
(Ⅱ)—一般项目《
,
?
11.4.!3, 胶层应均匀【无,局部过厚、过薄【现象:;,胶层厚度应按(2】.5±0.5)m】。m控制
—
》。 检查数量—每一构?件检测最厚和最薄】各,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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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观察?、测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