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施,。工质量检验
!
—(Ⅰ)主控项目
】
《
:
11.4》.1 钢》板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质量可》用锤击法或其—他有效探测法进行检!查按检查结果—推定的有效粘贴面积!不应小于总》粘贴面积的9—5%
! : 检查时应》将粘:贴的钢板分》区逐区测定》空鼓面积《。(即:无效粘贴面》积);?若单个空鼓面积【不大于10 00】0mm?2可采用《钻孔注射法充胶修复!;若:单个空鼓面》积,大于10 000m!m2应揭去重—贴并重?新检查验收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及处《理记录
】
11.4.2【 钢板与原构件】混凝:土间的正拉》粘结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0.4.2!条规定的合格指标的!要求若不《合格应?揭去:重贴并重新检查【验,收
—
: 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U的规定执!行,
【
(Ⅱ)一—。般项目
】
11.—4.3 胶层应均!匀无局部过》厚、过薄现》象;胶层厚度—应按(?2.5±《。0.5)mm—控制
》
检】查数量每一构—件检测最厚》和最薄各一处
】
—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