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施工质量【检,验
!
(?Ⅰ)主控项目
】
11】.4.1 钢板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质】量可用锤击法或其他!有,效探测法进行检查】按检查结果》推定的?有效粘贴面积—不应小于总粘贴面积!的95%
】
检查】时应:将粘贴的钢板分区】逐区测定空鼓—面积(即无效粘贴面!积);若单个空【鼓面积?不大:于1:。0 000》m,m2可?采用钻?孔注射法充胶—修复;若单个—空,鼓面积?大于1?0 000》mm2应揭去—重贴并重新》检查验收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及处理记【录,
11.!4.2 》钢板与原构件混凝土!间的正?拉粘结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0.4.!2条规定的》合格:。指标的要求若不【合格应揭《去重贴并重》。新检查验收
—
【 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U的规定执行—
《
:
?(Ⅱ)一般项目
!
:
《1,1.:4.:3 胶层应均匀无!局部过厚、过薄【现象;胶层厚—度应按(2.5【±0.5)》m,m控:制
》
—检查数量每一构件】检测最厚《和最薄?各,一处
《。
—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