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施工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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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主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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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 :纤维复合材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质量】可用锤?击法或其他有—效探测法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认,的总有?效粘结面积》不应小于总》粘结面积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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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测时应将【粘贴的纤《维,复合材分区逐区【测,定空:鼓,面积(即无效粘【结,面积);若单个空】鼓面积不《大于1?0 0?00mm2允—许采用?注射:法充胶修复;—若单个空鼓面积【大于或等于10 0!00mm2应—割除修补重新粘贴等!。量纤维?复,合材粘贴时其受力】方,向(顺?纹,方向)每《。端,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若粘贴层—数超过?3层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对非受力方】。向,(横纹方向)—每边的搭接》长度:可,取为: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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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及: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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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 加固材料(包括!纤维复合材)与基材!。混凝土的正拉粘结】强度必须进行见证抽!样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表10.4.2!合格指标的要求若不!合格应揭去重贴【并重新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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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4—。.,2 现场检》验加固材料与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的合格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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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 加《固前应按本》规范附?录T的?规定对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进行现【场检测与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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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若,检测结果介于C20!~C45之》间允许按换算的强】度等:级以:线性插值《法确定其合格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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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 【。检查数?量应:。按,本,规范:附录U的《取样规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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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本表给出《的是单个《试,件的合格《指标检验批质量的合!格评定应按本规【。范附录U的合格【评定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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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 纤维复】合材胶层厚度(δ)!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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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对—纤维织物(》布)δ=(1.5±!0.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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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预》成型板δ=(—2.0±0.—3):mm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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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验方法每根】构,件检查2处但—应选在?胶层最?厚及最?薄,处用刻度放大—镜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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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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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 纤—维复合?材粘贴位置与设计】要求的位置相比【其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10mm;长度负】偏差不应大于—15mm《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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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验方法钢尺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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