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水泥砂浆原材料
(Ⅰ) 主控项目
4.6.1 配制结构加固用砂浆的水泥,其品种、性能和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1.1条的规定;其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也应符合该条的规定。
4.6.2 配制砂浆用的外加剂,其性能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的规定。其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也应按该规范的规定执行。
(Ⅱ) 一般项目
4.6.3 配制砂浆用的砂和拌合水,其质量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4.1.4条及第4.1.5条的规定,其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也应按该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