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地下管线图绘制
7.4.1 地下管线应绘制综合管线图。当线路密集或工程需要时,还应绘制专业管线图。
7.4.2 地下管线图的图幅与编号,宜与测区原有地形图保持一致。也可采用现行设计图幅尺寸A 0、A 1、A 2等。
7.4.3 地下管线图的图式和要素分类代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管线图图式,应采用国家标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7929。
2 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要素分类代码,应采用国家标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 14804。
3 对于图式和要素分类代码中的不足部分,应进行补充。补充的图式和代码,可根据工程总图、给排水、热力、燃气、电力、电信等专业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的相关部分进行确定。
7.4.4 测绘软件和绘图仪的选用,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5.1.9条和5.1.10条的规定。
7.4.5 数字地下管线图的编辑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综合管线图,宜分色、分层表示。
2 管线图上高程点的注记,应精确至0.01m。
3 管线图的编辑处理,应按本规范第5.3.30~5.3.34条和5.3.36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7.4.6 纸质地下管线图的绘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管线图的绘制,应符合本规范第5.3.38~5.3.41条的相关规定。
2 综合管线图,可分色表示。
3 管线的起点、分支点、转折点及终点的细部坐标、高程及管径等,宜注记在图上。坐标和高程的注记,应精确至0.01m。当图面的负荷较大时,可编制细部坐标成果表并在图上注记分类编号。但对同一个工程或同一区域,应采用同一种方法。
4 直立排列或密集排列的管线,可用一条线上分别注记各管线代号的方法表示;当密集管线需要分别表示时,如图上间距小于0.2mm,应按压力管线让自流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的原则,将避让管线偏移,绘图间距宜为0.2mm。根据需要,管线局部可绘制放大图。
5 同专业管线立体相交时,宜绘出上方的管线,下方的管线两侧各断开0.2mm;不同专业管线相交时不应断开。
6 管沟的绘制,宜用双线表示,双线间距为2.5mm;当管沟宽度大于图上2.5mm时,应按实际宽度比例绘制;管沟尺寸应在图上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