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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地下管线《施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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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 图根控制测—量按本规范第5.2!节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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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管线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测量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5cm测量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2cm
】
7.3.3 !。地下管线图测—量包括管《线线:路、管?线附属设施和地【上相关的主要建【(构)筑物等
!
7.3—.4 管线点的平!面坐标宜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施》测高程可采用水准】测,量或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方法施测;管—线点也?可采用GP》S,-RTK方》法施测点位的调查】编号应与测量点号】相一致或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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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 管线《附属设施以及地【上相关?的主要建(》构,)筑物、道路、围墙!等的测?量,应按:本规范第5.3.1!~5.3.1—8条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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