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地下管》线调查
【
7.2【.,1 地下管线调查!可采用?对明显管线》点的实地调查、【。隐蔽管线点的—探查、疑难点位【开挖:等方法确定》管线的测量点位对】。需要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项目还应对管线!的属性?做进一?步的:调查
》
7.2—.,2 隐蔽管线【。点探查?的水平位置偏—差,△S和?埋深较?差△H应分别满足】(7:.2.2-》1)、(7.—2.2-2)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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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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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h管:线埋深(c》m)当?h<100cm时按!100?c,m计
《
7.2.】3 ?管线点宜《设置在?管线的起止点、转折!点、分支点、变径处!。、变坡处、交—叉点、变《材点、出(入)地】。口、附属设施中心】点等特征点上—;管线直线段的【采点间?距宜为图上10~】。30cm;隐蔽管线!点应:明显标?识
7】.2.4 地下管!线的调查项目和取舍!标准:宜根据委托方—要求确定也可依管】线疏密程度》、管径?大小和重要》性按表7《.,2.4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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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2.4 地下【管线调查项》。目和取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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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为调查—或探查?。项目:。
【 【2 ?管道材质主要包括钢!、铸铁、钢筋混【凝土、?混凝土、石棉水泥、!陶,土、PVC塑料等】沟道材质主要—包括砖石、管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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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 在?明显管线点上应【。。查明各种与地下【管,线有关?的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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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 》 对隐蔽管线—的探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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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探查作业应按仪器的!操,作规:定进行?
】 , ,2 作业前应【在测区的明显管【。线点上进行比—对确定探查仪—器的:修正:参数
》
? 3 对】于探:。查有困难《或无法核实的疑难】管线点?应进行开挖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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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对隐蔽管线》点探查结果应—采,用,重复探查和开挖验证!的方法进行质量【检验并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
!1,)重复?探查:的点位应随机抽取】点数不宜少》于探查?点总数的5%—并分别按(7.2】.6-1《)、(7.2—。.6-2)式计算】隐蔽管线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mH和埋】深中:误差mV其数值不应!超过:本规范?7.2.2》条限:差,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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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 △》S,i复查点位与—原点位间的平面位置!偏差(cm);【
! ? △H》i复查点位与—原,点位的埋《。深,较差(cm);
!
《 【。 n复查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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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开?挖验证的点位应随】。机抽取点《数不宜少于隐—蔽,管线点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个点;所有—点的平面位置误差和!。埋深:。误差不应超过7.】2.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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