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26-2007 建标库

5.5  数字高程模型(DEM)

5.5.1  数字高程模型的数据源,宜采用数字地形图的等高线数据,也可采用野外实测的数据或对原有纸质地形图数字化的数据。

5.5.2  数字高程模型建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比例尺的确定,宜根据工程的需要,按本章表5.1.1选择,但不应大于数据源的比例尺。

    2  数字高程模型格网点的高程中误差,应满足本章表5.1.5-2的要求。

    3  数字高程模型的格网间距,应符合表5.5.2的规定。

表5.5.2  数字高程模型的格网间距

    4  数字高程模型的分幅及编号,应满足本章5.1.6条的要求。

    5  数字高程模型的构建,宜采用不规则三角网法,也可采用规则格网法,或者二者混合使用。

    6  规则格网点、特征点及边界线的数据应完整。

    7  数字高程模型表面应平滑,且应充分反映地形地貌的特征。

5.5.3  采用不规则三角网法构建模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确定并完整连接地性线、断裂线、边界线等特征线。

    2  以同一特征线上相邻两点的连线,作为构建三角形的必要条件。

    3  构建三角形宜使三角形的边长尽可能接近等边、三角形的边长之和最小或三角形外接圆的半径最小。

    4  当采用等高线数据构建三角网时,宜将等高线作为特征线处理,并满足本条第1~3款的规定。

    5  不规则三角网点数据,宜通过插值处理生成规则的格网点数据。

5.5.4  采用规则格网法构建模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离散点数据插求格网点高程,可采用插值法、曲面拟合法,也可二者混合使用。

    2  格网点的高程,也可由等高线数据插求。

    3  特征线两侧的离散点,不应同时用于同一插值或拟合方程的建立。

5.5.5  建立数字高程模型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新购置的软件,应进行全面测试。满足本规范要求和工程需要后,方能投入使用。

    2  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软件的操作要求作业。

    3  数字高程模型的建立,可按图幅进行,也可分区建立。其数据源覆盖范围,不应小于图廓线或分区线外图上20mm。

    4  一个数字高程模型应只有一个封闭的外边界线,但其内部的道路、建筑物、水域、地形突变等断裂线,均应独立连成内边界线;不同的内边界线可以相邻,但不得相交。

    5  对构建模型的数据源,作业时应进行粗差检验与剔除。可通过模型与数字地形图等高线数据叠合对比的方法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不合理之处,应及时进行处理;必要时,应适当增补高程点,并重新构建模型。

    6  必要时,可对构建的数字高程模型进行模型优化。

    7  接边范围的数据,应有适当的重叠。

5.5.6  数字高程模型接边,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同名格网点的高程应一致。

    2  相邻格网点的平面坐标应连续,且高程变化符合地形连续的总特征。

    3  用实测数据所建立的数字高程模型的接边误差,不应大于表5.1.5-2规定的2倍;小于规定值时,可平均配赋,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检查和修改。

5.5.7  数字高程模型建立后应进行检查,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用实测数据建立的数字高程模型,应进行外业实测检查并统计精度。每个图幅的检测点数,不应少于20点,且均匀分布。模型的高程中误差,按(5.5.7)式计算,其值不应大于本章表5.1.5-2的规定。

    式中Mh——模型的高程中误差(m);

         n——检查点个数;

         △hi——检测高程与模型高程的较差(m)。

    2  对以数字地形图产品和纸质地形图数字化作为数据源所建立的数字高程模型,宜采用数字高程模型的高程与数据源同名点高程比较的方法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