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26-2007 建标库

5.4  纸质地形图数字化

5.4.1  纸质地形图的数字化,可采用图形扫描仪扫描数字化法或数字化仪手扶跟踪数字化法。

5.4.2  选用的图形扫描仪或数字化仪的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大比例尺成图的基本精度要求。

5.4.3  扫描数字化的软件系统,应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1  图纸定向和校正。

    2  数据采集和编码输入。

    3  数据的计算、转(变)换和编辑。

    4  图形的实时显示、检查和修改。

    5  点、线、面状地形符号的绘制。

    6  地形图要素的分层管理。

    7  格栅数据的运算(包括灰度值变换、格栅图像的平移和格栅图像的组合等)。

    8  坐标转换。

    9  线状格栅数据的细化。

    10  格栅数据的自动跟踪矢量化。

    11  人机交互式矢量化。

5.4.4  手扶跟踪数字化的软件系统,应具备本章第5.4.3条第1~6款的基本功能。

5.4.5  数字化图中的地形、地物要素和各种注记的图层设置及属性表示,应满足用户要求和数据入库需要。

5.4.6  纸质地形图数字化对原图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图的比例尺不应小于数字化地形图的比例尺。

    2  原图宜采用聚酯薄膜底图;当无法获取聚酯薄膜底图时,在满足用户用图要求的前提下,也可选用其他纸质图。

    3  图纸平整、无褶皱,图面清晰。

    4  对原图纸或扫描图像的变形,应进行修正。

5.4.7  图纸、图像的定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选用内图廓的四角坐标点或格网点作为定向点。

    2  定向点不应少于4点,位置应分布均匀、合理。

    3  当地形图变形较大时,应适当增加图纸定向点。

    4  定向完成后,应作格网检查。其坐标值与理论坐标值的较差,不应大于图上0.3mm。

    5  数字化仪采集数据的作业过程中和结束时,还应对图纸作定向检查。

5.4.8  地形图要素的数字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图纸中有坐标数据的控制点和建(构)筑物的细部坐标点的点位绘制,不得采用数字化的方式而应采用输入坐标的方式进行;无坐标数据的控制点可不绘制。

    2  图廓及坐标格网的绘制,应采用输入坐标的方法由绘图软件按理论值自动生成,不得采用数字化方式产生。

    3  原图中地形、地物符号与现行图式不相符时,应采用现行图式规定的符号。

    4  点状符号、线状符号和地貌、植被的填充符号的绘制,应采用绘图软件生成;各种注记的位置应与符号相协调,重叠时可进行交互式编辑调整。

    5  等高线、地物线等线条的数字化,应采用线跟踪法。采样间隔合理、线划粗细均匀、线条连续光滑。

5.4.9  每幅图数字化完成后,应进行图幅接边和图边数据编辑;接边完成后,应输出检查图。

5.4.10  检查图与原图比较,点状符号及明显地物点的偏差不宜大于图上0.2mm,线状符号的误差不宜大于图上0.3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