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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检查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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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本?条规定建筑灭火【。器的检查与》维护应当《由相关技《术人员负《责因为这是一—项重:要,。的,需要落实到人—的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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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为【了保障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内持续保】有一定的扑救初起】火,灾的安全防护—能力即?在每:。个灭火器配置单【元中不能因》为灭火器的》。送,出维修?而影响灭火器的整体!。灭火能力本条—规,定每次送去维—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该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超出时!。应当:选择类型规格和操】。作方法均相同的备用!。灭火器来替代—替代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能小于原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5.】1.3 本条要求!维修好的灭火器应】。当按:原配置位《置设置不能随意变动!原设置点的位置【这是因为在》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的过程中已经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关于灭火器保【护距离和灭火器定】位,的具体规定》确定了?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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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灭!火器的维修和报【废是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而且!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不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能安全操作的—本条:规定应当由》灭火器生《产企业或灭》火器专业维修—单位承担灭火器的】维修和报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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