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检查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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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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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本条:规定建筑《。灭火器?的检:查与维护应当由【。相关技术人员负【责因为这是一项【重要的需要落实到人!的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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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为《了保障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内持续保有】一定的?扑救初起火》灾的安全防护—能力即在每个—灭火器配置》单元中不能因为灭】火器的送出维修而影!响灭火器的整体【灭火:能力本条规》定每次送去维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该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超《出时应当选择类型】规格和操作方法均相!同的备用灭》火器来替《代,替代: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能小于—原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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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本条要求维修!好的灭火器应当【按原:。配置位置《设置不?能,随意变?动原设置点的—位置这是因为在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的过程》中已经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关于!灭火器保《。。护距离和灭火器【定,位的具体规定确定】了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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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灭火器的维修和报】废是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而且!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不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能安全操作的本条!规定应当由》灭火器生产企业【或,。灭火器专业维修单位!承,担灭火?器的:维修和报《。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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