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配】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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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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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本【条规定了在建—筑灭火器安装—设,置工程竣工之后需】要进行建筑灭火器配!置,的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者不得投入!使用
! 本条属于强制!。性条文应当》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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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本条是对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的基本要求】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安装设置》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文?件进行验收》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建筑灭火器【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操作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之后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建筑?工程管辖区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报,验收
】4.1.3 本条!规,定了在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前安装设!置单位需要提交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工程竣工—图和建筑灭火器配】置,定位编码表等主【要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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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本条为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报告给出】了标准表格以往【。对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比较》随意不利于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工作】。的规:范化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报告的具】体格式?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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