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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配置验收》
【
4.1— 一般《规定:
《
《4.1.1 — 本条规定了—在建:筑灭火器《安装设置《工程竣工之后需要进!行建筑灭火》器配置的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者不得投入使—用,
《
—本条属于强制性条文!应当严格《。执行
?
》4.1.2 本条!是对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的基本》要求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安装【设置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文件—进行验?收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建筑灭?火器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操作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之后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建筑】工程管辖《。区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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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本条规定【。。了在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前安装设置【单,位需要?提交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工程竣工图】和建筑灭火》器配置定位编—码表等主要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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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本条为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报告》给出了标准表格【以往对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比较】随意不利《于,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工作的规范》化,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报告的具《。体格式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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