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  》检查与维护 】 《 5.1  】一般规定 》 — 5.1《.1  灭火—器的检查与维—护,应由相关技》术人员承担 ! 5.1.2  !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超,。出时应选择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替代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应小于原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 5.【1.3  检查或维!修后的灭火》。器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 《 》5.1.4  【需维修、报废的【灭,火,器,应,由灭:火器生产企》业或专业维修单【。位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