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焊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61-2011 建标库

8.2  承受静荷载结构焊接质量的检验

8.2.1  焊缝外观质量应满足表8.2.1的规定。

8.2.2  焊缝外观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图8.2.2),加强角焊缝尺寸hk不应小于t/4且不应大于10mm,其允许偏差应为hk+0.40。对于加强焊角尺寸hk大于8.0mm的角焊缝其局部焊脚尺寸允许低于设计要求值1.0mm,但总长度不得超过焊缝长度的10%;焊接H形梁腹板与翼缘板的焊缝两端在其两倍翼缘板宽度范围内,焊缝的焊脚尺寸不得低于设计要求值;焊缝余高应符合本规范表8.2.4的要求。

      2  对接焊缝与角焊缝余高及错边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2的规定。

8.2.3  无损检测的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损检测应在外观检测合格后进行。Ⅲ、Ⅳ类钢材及焊接难度等级为C、D级时,应以焊接完成24h后无损检测结果作为验收依据;钢材标称屈服强度不小于690MPa或供货状态为调质状态时,应以焊接完成48h后无损检测结果作为验收依据。

      2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焊缝,其内部缺欠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级焊缝应进行100%的检测,其合格等级不应低于本规范第8.2.4条中B级检验的Ⅱ级要求;

        2)二级焊缝应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应小于20%,其合格等级不应低于本规范第8.2.4条中B级检测的Ⅲ级要求。

      3  三级焊缝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相关的检测。

8.2.4  超声波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灵敏度应符合表8.2.4-1的规定;

      2  缺欠等级评定应符合表8.2.4-2的规定;

      3  当检测板厚在3.5mm~8mm范围时,其超声波检测的技术参数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203执行;

      4  焊接球节点网架、螺栓球节点网架及圆管T、K、Y节点焊缝的超声波探伤方法及缺陷分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203的有关规定;

      5  箱形构件隔板电渣焊焊缝无损检测,除应符合本规范第8.2.3条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按本规范附录C进行焊缝焊透宽度、焊缝偏移检测;

      6  对超声波检测结果有疑义时,可采用射线检测验证;

      7  下列情况之一宜在焊前用超声波检测T形、十字形、角接接头坡口处的翼缘板,或在焊后进行翼缘板的层状撕裂检测:

        1)发现钢板有夹层缺欠;

        2)翼缘板、腹板厚度不小于20mm的非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3)腹板厚度大于翼缘板厚度且垂直于该翼缘板厚度方向的工作应力较大。

      8  超声波检测设备及工艺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11345的有关规定。

8.2.5  射线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3323的有关规定,射线照厢的炙量等级不应低于B级的要求,一级焊缝评定合格等级不应低于Ⅱ级的要求,二级焊缝评定合格等级不应低于Ⅲ级的要求。

8.2.6  表面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表面检测:

        1)设计文件要求进行表面检测;

        2)外观检测发现裂纹时,应对该批中同类焊缝进行100%的表面检测;

        3)外观检测怀疑有裂纹缺陷时,应对怀疑的部位进行表面检测;

        4)检测人员认为有必要时。

      2  铁磁性材料应采用磁粉检测表面缺欠。不能使用磁粉检测时,应采用渗透检测。

8.2.7  磁粉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无损检测  焊缝磁粉检测》JB/T6061的有关规定,合格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8.2.1条、第8.2.2条中外观检测的有关规定。

8.2.8  渗透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无损检测  焊缝渗透检测》JB/T6062的有关规定,合格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8.2.1条、第8.2.2条中外观检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