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焊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61-2011 建标库

7.11  焊接变形的控制

7.11.1  钢结构焊接时,采用的焊接工艺和焊接顺序应能使最终构件的变形和收缩最小。

7.11.2  根据构件上焊缝的布置,可按下列要求采用合理的焊接顺序控制变形:

       1  对接接头、T形接头和十字接头,在工件放置条件允许或易于翻转的情况下,宜双面对称焊接;有对称截面的构件,宜对称于构件中性轴焊接;有对称连接杆件的节点,宜对称于节点轴线同时对称焊接;

       2  非对称双面坡口焊缝,宜先在深坡口面完成部分焊缝焊接,然后完成浅坡口面焊缝焊接,最后完成深坡口面焊缝焊接。特厚板宜增加轮流对称焊接的循环次数;

       3  对长焊缝宜采用分段退焊法或多人对称焊接法;

       4  宜采用跳焊法,避免工件局部热量集中。

7.11.3  构件装配焊接时,应先焊收缩量较大的接头,后焊收缩量较小的接头,接头应在小的拘束状态下焊接。

7.11.4  对于有较大收缩或角变形的接头,正式焊接前应采用预留焊接收缩裕量或反变形方法控制收缩和变形。

7.11.5  多组件构成的组合构件应采取分部组装焊接,矫正变形后再进行总装焊接。

7.11.6  对于焊缝分布相对于构件的中性轴明显不对称的异形截面的构件,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条件下,可采用调整填充焊缝熔敷量或补偿加热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