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焊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61-2011 建标库

7.3  焊接接头的装配要求

7.3.1  焊接坡口尺寸宜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组装后坡口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1的规定。

7.3.2  接头间隙中严禁填塞焊条头、铁块等杂物。

7.3.3  坡口组装间隙偏差超过表7.3.1规定但不大于较薄板厚度2倍或20mm两值中较小值时,可在坡口单侧或两侧堆焊。

7.3.4  对接接头的错边量不应超过本规范表8.2.2的规定。当不等厚部件对接接头的错边量超过3mm时,较厚部件应按不大于1:2.5坡度平缓过渡。

7.3.5  采用角焊缝及部分焊透焊缝连接的T形接头,两部件应密贴,根部间隙不应超过5mm;当间隙超过5mm时,应在待焊板端表面堆焊并修磨平整使其间隙符合要求。

7.3.6  T形接头的角焊缝连接部件的根部间隙大于1.5mm且小于5mm时,角焊缝的焊脚尺寸应按根部间隙值予以增加。

7.3.7  对于搭接接头及塞焊、槽焊以及钢衬垫与母材间的连接接头,接触面之间的间隙不应超过1.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