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系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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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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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 系统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按本规范附录【E填写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 1 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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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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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系统组件、】泡沫液和干粉的市场!准,人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泡沫液、干—粉现:。场取样检验报告【;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材料与系!统组件进场检验的复!验报告;
】
: 4 【系统组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 5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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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及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试压和管】道冲:洗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 , 7 系统验收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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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系》统的验?收,应,包括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和系统功能】。验,收系统功能验—收,应,包括启动功能验收和!喷射功能验》收系统?验收合格后应按本】规范附录F填—写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8.》1.3 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合格【但功:能验收不合格应判】定,为系统不合》格不得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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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系统】验收合格《后应冲洗放空复【原系统并向建设单位!移交:本规范第2.0【.5:条和第8.1.1条!列出资料及各种验】收记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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