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系】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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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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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系统》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按本规?范附录E填写—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 1 —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
》2 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 《。3, :系统组件、泡沫液和!干粉的市《场,准人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泡!沫液、干粉现—场取样检《验报告?;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材料与系!统,组,件进场检验的复验】报告:;
】 4 系统】。组,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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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 6 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及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试压和!管道:冲洗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7? 系统验收申【请报告
【
8.《1.2 系—统的:验,。收应包?括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和系统》功能验收系》统功能验收应—包括启动功》能验收和喷射—功能验收系》统验收?合格后应《按本规范《附录F填写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8.1.《3 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合格但功能验收不!合格应判定》为系统不《合格不得通过验收】
8【.1.?4 系统验收合格!后应冲洗放》空复原?系统并向建设—单位:。移,交本规?范第2.0.5条和!第8.1.1条列】出资料及各种验收】记录:、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