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系统验—收
】
?。。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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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系统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按本规范附录E填!写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 1 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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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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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系统组!。件、泡?沫液和干粉的市【场准人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泡沫《液、:干,粉现场取样检—验,报告;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材,料与系统组件进【。场,检验的复验》报告;
【
: : 4 《 系统组《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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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 ,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 6 —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及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试压和管道冲洗【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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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系统验收申请报】。告
》
:8.1.《2 系统的—验收应包括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和,系统功能验收系统】功能验收应》包括启动功能验收和!喷射功能《验收系统验收合格】后应按本《规范附录F填写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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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 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合格但功能验—收不:合格应判定为系统】。不合格?。不得通过验》收
8】.1.4 系统验!收合:格后应?冲洗放?空,复原系?统并向建《设单位移交本规【范,。第2.0.》5条和第《8.1.1条列【。。出,资料及各《种验收记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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