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8  系统验—收 】 ?。。8.1  》一,。般,规定 — 8.1.1!  系统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按本规范附录E填!写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   1  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     】2  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  《   3  系统组!。件、泡?沫液和干粉的市【场准人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泡沫《液、:干,粉现场取样检—验,报告;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材,料与系统组件进【。场,检验的复验》报告; 【 :  :  4 《 系统组《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  — , , 5: ,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   6  —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及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试压和管道冲洗【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7 】 系统验收申请报】。告 》 :8.1.《2  系统的—验收应包括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和,系统功能验收系统】功能验收应》包括启动功能验收和!喷射功能《验收系统验收合格】后应按本《规范附录F填写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8.1.3 】 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合格但功能验—收不:合格应判定为系统】。不合格?。不得通过验》收 8】.1.4  系统验!收合:格后应?冲洗放?空,复原系?统并向建《设单位移交本规【范,。第2.0.》5条和第《8.1.1条列【。。出,资料及各《种验收记录、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