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系统!验收
?
》
:。
8?.1: 一般规定
【
?
8.1.1! 系?统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按】本规范?附录E填写》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1 【 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
—2 ?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
》 3 【系统组件、泡—沫液和干粉的市【场准人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泡沫液、干粉现【场取样检《验报告;《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材料与系统组—件进场检验的复验】报告;
】
: , , 4:。 :系统组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 5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 6 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及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试压和【管道冲洗《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 7 系统验收】申请报?告
—
8.1.2 】系统:的验:收应包括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和系《统功能验收系统【功能验?收应包括启动—功能验收和喷射功】能验收系统验—收合格后应》按本:规范附录F填—写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8.1.3 】。 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合格但《功能验收不合格【应判定为系》统不合?格不得通过验—收
—。
8.?1.4 系统验】收合格后应冲洗【放空复原系统并【向建设单《位移交本规范第【2.0?.5条和第8.1】.1条?列出资料《及各种验《收记录、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