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系统验】收
《
》
8?.,1 一般规定【
—
,
,8.:1.1 》。。系,统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按,本规:范附录E填写—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1 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
《 2 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
,
? :3, 系统组》件、泡沫液和干【粉的市场准人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泡沫液、干粉现【场取样检《验报告?;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材料与系统组件!进,场检验?的复验报告》;
》
: , 4 系统】。组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
!5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 6 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及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试压和【管道:冲洗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7 系统】验收申?请报告
—
8.1.【2 系统的验【收应包括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和—系统功能验收系统】功能验收《应包括启动功能验收!和喷射功能验收【系统验收合格后应按!本规:范附录F填写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8.1【.,3 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合格但功《能,验收不合格应判定】为系统不《。合格不得通过验【收
8】.1.4 》 系统验收合格后】。。应冲:洗放空复原系统【。。并向建设单位移交本!规范第2《.0:.5条和《第,8.1.1条列出资!。料及各种验收记录、!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