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系统验收《
:
—
8.1 【一般规定《
【
8.1《.1:。 系统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按本规范附录E!填写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1 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
: 2 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
,
3 】。系统组件《、泡沫液《和干粉的市场准人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泡沫液、干粉【现场取样检验报告】;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材《料与系统组件—进场检验的》复验报告《;
! 4? 系统组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
《 5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
—6 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及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试压和—管道冲洗《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7》 :系统验收申请报告】
,。。
8.【1.:2 系统的—验收应?包括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和:系统功能验收系【统功能验收应包括启!动,功能:验收和喷射功—能验收系《统验收合格后应按】本规范附录F填写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1.?3, 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合格》但功能验收不—合格应判定为—系统不合格不得通过!验收
—
8.1.4【 :系统验收《合格后应《冲洗放空《复原:。。系统:并向建设单位移交本!规范:第2.?0.5条和第8.1!.1条?列出资料及》各种验收《记,录、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