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系统验】收,
《
《。
:8.1 一般规定!
【
8?.1.1 系【统竣工后应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
8.1.2【 工程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并《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
【
8—.,1.3 系统验】。收时应按本标准【附录F填写》防烟、排烟系—统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
8.1.4【 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
,
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
,
2】 施工图、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书和设计审核意】见书、竣《工图;
《
《
? 3 《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
:
, , , 4 防—烟、排烟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
5】 , 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