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工程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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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防烟、排烟系统!观,感质量的综合验【收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风管表面—应平整、无损坏【;接管合《理风管的连接以及风!管与风机的连接应】无明显缺陷
【
,
? , : 2 风口—表面应平整颜色一致!安装:位置正确风口可调节!部件:应能正常动作
【
》 , 3《 各类《调,节装置?安装应正确牢固、调!节灵活操作方—便
【 ,。 4 风管、!部件及管道的支、】吊架:形式、位置及间距应!符合要求
》
:
5 ! ,风机的安装应正确】牢固
】 检查数【量各系统按3—0,。%,抽查
?
8—.2.2《 防烟、排烟系】统,。设备手?动功能的验》收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送风:机、排烟风机应能】正常手动启动和停】止,状态信号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
》 2 送风口!、排烟?阀,或排烟口应能—正常手?动开启和复位阀【门关闭严《密动作信号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
《
? 3? 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应能正常手动开启!和复位动作信号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
》 ?检查数量《各系:统按30%抽查
!
8》.2.3 防烟】、排烟系统设备应按!设计联动启动其功能!。验收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送风口的开启—和送风机《的启动?应符:合,本标准第5.1【.2:条、第5.1.3】条的规定;
—。
?
: ? ,2 : 排烟阀或》排烟口的开》启,和排烟风机的启【动应符合本标准【第5.2.2—条,、第5.2》.,3条:和,第5.2.》4条的规定;
】
《 3 活】动,挡烟垂壁《开启到位的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5:.2.5条的—规定;
!。 4 自】动,排烟窗开启完毕【的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5.2.【6条的?规定;
】
5 【 ,补风机的启动应【符合本标准第—5.2?.2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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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各部《件、设备动作状态】信号: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8.【2.4 自然通风!及自然排烟设施验】收下:列项目应达到设计】和标准要求
】
—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的布《置,方式:和面积;《。
【 ,。 2? 避难层(间【)可:开启:外窗或?百叶窗的布置方【式和面积;
【
【。 3 设置自然排!烟场所的可开启外】窗、:排烟:窗、可熔性采光带(!窗)的布《。置方式和《面积:
】。 检查数量各【系统按30%检查
!。
8—.2.5 —机,。械防烟系统的—验收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选》取送:风系统?末端所对《应的:送风最不利》。的三个连续》。楼层模拟起火层及】其上下层封闭避难层!(间)仅需》选取本?层测试前室及封【闭避难层(间)【的风压值及疏—散门的门洞》断面风速值应分【别,。符合本标准第3【.4.4条和第3.!4,.6条?的规定且《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10%—;
》
,
2 【。 对楼梯间和前【室的测试应》。单独分?。别进行且互不影响】;
《
:
《 3 ? 测试楼梯间—和前室疏散门的【门,洞断面风速时应【同时开?启三个楼层的—疏散门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8.2.6 机!械排烟系统的性【能验收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开启任一防烟分!区的全部排》烟口风机《启动后?测试排烟口处的风】速风:。速、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10%;》
【 2 —设,有,补风系统的场所应测!试补风口风》。速风速、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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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查数!。量各系统全数检查
!
8.【2.7 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判定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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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系统的】设备:、部件型《号规格?与设计不符》无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规《定的文?。件系统验收不符合】。本标准第《8,.2.2《条~第8.2.6条!任一款功能》及主:要性能参数要求的定!为A类不合格;【
,
【 :2 不符合本标准!第8.1《.4条任一款—要求的定为B类【不合格;
!
》3 不符合本标】准第:8.2.1条任一】款要求的定为C类】不合格;
—
—。 4 系统【验收合格判定—应,为A=?0且B≤2B+C≤!6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