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2 工程验收】
,
【8.2?.1 防烟、【排烟系统观感质量】的综合验收》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风管》表面应平整、—无损坏;接》管合理风《管的连?接以及风管与—。风机的连接应—无明显缺陷
】
,。
: ? ,。2 风《口表面应平整—颜色一致安装位置正!确,风口可调《节部件应能正常动】作
—
》3 : 各类调节装置【安装应正确牢—固、调节灵活操作】。方便
—
—4 风管、—部件及?管,道的支、吊架形【式、位置及间距【应符合要求》
》
:。。 5 风【机的安装应》正确牢固
》
【。 检查数》量各系统按30%抽!查
—
8.2.2 】防,烟、排烟系统设备】手动功能《的验收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送风【机、排烟风机应【能正常手动启动和】停止状态信号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
,
《 2 送【。风口、排烟》阀或排烟《口应能正常》手动开启和复位阀】门关闭严《密动作信号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
】3, :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应能正常》手动开启和复位动】作,信号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
【 检查数量各系统】按30%《抽查:
》
8.?2.:3 防烟、排烟】系统设备应》按设计?联动:启动其?功能验收《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送风口的开启和!送风机的启动应【符合本标准第5.】1.:2条:、第5.《1.3条的规定;
!
— 2 排【烟阀或排《烟口的?开启和?排烟风机的启动应】符合本标《准第5.2.2【条、第5.》2,.3条和第5—.2.4条的规定】;
—
3 】活动挡烟垂壁开【启到位的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5.2.5条—的规定;
【
【4 ?。自动排烟窗开启完】毕的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5》.2.?6条的规定》;
!。 ,。。 5 ? 补风机的》。启,动应符合本标准第5!.2.2条的规定】;
《。
— 6 各部—件、:设备动作状态—信号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8.2.—4 自然通—风及自然排烟—设施验收下列项目】应,达到设计和标准要求!
【 1 》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的布置!方式和面积》;
】 : 2: 避难层(间【)可开启《外窗或百叶窗的【布置方式和面积【;
:
【 3 设置【自然排?烟场所的可开—启外窗、排烟—窗、可熔性采光带(!窗)的布置方—式和面积
—
?
检查数】量各系统按30%检!查
》
8.2》.5 ? 机械防烟系—统的验收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选:。取送风系统末—端所对应的送—风最不利《的三个连《续楼层模拟起—火层及?其上下层封闭避难】层(:间)仅需选取本层测!试前室及封闭避难层!(间:)的:风压值及《。疏,散门的门洞断面风】速值应分《别符合本标准第3.!4.4条和第—3.4?。.6条的《规定且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10》%;
《
【 2 对楼—梯间:和前室的测试—应单独分别进行且互!不影:响;
?
— :。 3: 测试楼梯间和前!室疏:散门的门洞》断面风速时应—同时开?启三个楼《层的疏散门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8.2.6 !机械排烟系统的性能!验,收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开!。启,。。任一防烟分区的全】部排:烟口风机启动—后测:试排烟口处的风速风!速、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10%;
【
【。 2 设》有补风系统》的场所应测试补【。风口风速风速—、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1—0%
—
检【查数量各系统全【数检查
—
,
8.2.7 !。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判定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系统的设】备、部件《型号规格《。与设计不符》无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规定的文件!系统验收不》符,合,本标准?第8:.2.?2,。条~第8《.2:.6条任《一款功能及主要性能!参数要求的》定为A类不合格【;
?。
,
《。 2 不【。符合本?标准第8《.1.4条任一【款,要求:的,定为B类不合格;
!
?
3 !不符合本标》准第8.2.1条】任一款要《求的定为C类不【合格;
》
】4 系统验收合格!判定应为A》=0:且B:≤2B+C≤6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