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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系统验!收
【
《8.1 一—般规定?。
《
《
8:.1.?1 系《统竣工后《应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
8.1.2! :工程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并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
!
8.【1.:3 ?系统验收时应按本标!准附录F填》写防烟、排》烟系统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8.】1.4? 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
《
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
?
? 2 施工】图、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书—和设计审核意见书、!竣,工图;
! : 3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 4 防【烟、排烟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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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