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联动调?试
!
7:.3.1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联动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任何一个常】闭送:风口开启时相应的送!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
【
《 2》 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调试时当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发出火》。警信号后应》在15s内启动与设!计要求一致的送风】口、送风《机且其联动启动【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规定—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
?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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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 机械排《。烟系统的联动—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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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任何一《个常闭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
【
,。 :。 2 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调》试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警信号后—机械排烟系统应【启动有关部位的排烟!阀或排烟口、排烟风!机;启动《的排:烟阀或排《烟口、排《烟,风机应与设计和标】准要:求一致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
】 3 有》补风:要求:的,机械排烟场所当火】灾确:认后补风系统应启】动
!。 4 《 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警》信号后由通》风、空调系统转换】为排烟系统的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5.2.3条的规!定
?
,
《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
7.3.3 】 自动排烟》窗的联动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自动】排烟窗应《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警?信号后联动开启【到,符,合要:求的位置《;
【 2 — 动作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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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活动《。挡烟垂?壁的联动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活动挡烟垂壁】应在火灾《报警后联动下降到】设计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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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动作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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