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 联:动,调试
】
7.3.【1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联动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当任?何一个常闭送—风口开启《时相应的送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
《
2 !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调试时当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发出火【警信号后应在—15s内《。启,动与设计要求一致的!送风口、送风机且其!联动启动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规:定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
《 :。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
7.3.2 !。机械排烟系统的联】动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任《何一个常闭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
】
: 2 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调试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警《。信号后机械排烟【系统应启动有—关部:。位的排烟《阀或排烟口、排烟】。风,机,;启动的排》烟阀或排《烟口、排烟风机应】与设:计和标准要》求,一,致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
3 ! 有补风要》求的机械排烟场所】当,火灾确?认后补风《系统应启动
】
— 4 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警信》号后:由通风、空调—系统转换为排—。烟系统的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5.2.3—条的规定《
—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
7》.3:.,3 ?自动排烟窗》的联动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自动排—。烟窗应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警信号》后联动开启到—符合:要求的位置;—
,
【 :2 动作》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
《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
7.3.4【。 活动挡烟垂壁的!联动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活动挡?。烟垂壁应在火灾报】警后联动下降—到设计?高度;
—
— 2: 动作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