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32-2003 建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

抗震设计规范

GB50032-2003

修订总说明

本规范修订中,主要做了如下的修改和增补:

1.根据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工程的特点,使之符合“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要求,并与常规结构设计采用的以概率统计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模式相协调。

2.对设计反应谱、场地划分、液化土判别等抗震设计的一系列基础性数据,傲了全面修订,与我国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等协调一致。

3.对设防烈度为9度(一般为震中)地区,增补了应进行竖向地震作用的抗震验算;对盛水构筑物的动水压力,增补了考虑长周期地震波动的影响。

4.对贮气构筑物中的球罐和卧罐,修改了地震作用计算公式,以便与《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协调一致。

5.将各种功能的泵房结构独立成章,增补了对地下水取水泵房的地震作用计算规定;并对埋深较大的泵房,规定了考虑结构与土共同工作的计算方法。

6.增补了自承式架空管道的地震作用计算规定。

7.对地下直埋管的抗震验算,修改了位移传递系数的确定,使之与国际接轨。

8.根据新修订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其内容中已删去“水塔”抗震,为此将其纳入本规范中。在确定“水塔”地震作用时,对水柜中的贮水,分别考虑了脉冲质量和对流振动质量,并对抗震措施做了若干补充,方便工程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