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盛】水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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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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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本章内容》。适用于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和】砌,体结构的《各种功能的盛水构筑!。物其他材质》的盛水构筑物可参照!执,行
6】.1.?。2 : ,当设防烈度为8度、!9度时盛水构筑【物不应采《用砌体结构》
—6.1.3 对】盛水构筑物》进行抗震验》算时当构筑》物,高度半以上埋于地】下时:可按:地下式结构验算;当!构筑:物高度一半以上位于!地面以上《时可按地面式结构验!算
6.!1.4 下列情】况的盛水构筑—物,当满足抗震构—造要求时《可不进行抗震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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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防烈度为7】度各种?结构型式的不设变形!缝、单层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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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防烈度为—8,度的地下式敞口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圆形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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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防烈度为8度的!地下式平面》长宽比小于1—.5、无变形缝构】造的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的?有盖矩形《。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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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位,于设防烈度为9度地!区的盛水构筑—物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效应并应与水—平,地震:。作用效应按》平方和开方》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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