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盛水构《筑物
《
《
6.—1 一般规定
!
—。6.1.1》。 本章《内容适用于》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和砌体结!构的各种《功能的盛《水,构筑:物其他材质的盛【水构筑物《可参照执《行,
:
6.1.2! 当设《防烈度为《8度、9度时—盛水构筑物不应【采用砌体结构
】
6.1.3! 对盛水构筑物】进行:抗震验算时当构【筑物高度半以—上埋于地下时可【。按地:下式结构验算—;,当构筑物高度—。一半以上《位于地?。面以上时可》按,地面式结构》验算
6!.1.4 下列】情况的盛《水构筑物当满足【抗震构?。造要求时可不进【行,抗震验算
》
,
1》。 :设防:烈度为7度各种结】构,型式的不设变—形缝:、,单层水池;
【。
:
2? :设防烈度《为,。8度的地《下式敞口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圆】形水:池;
?
:
3 设防】烈度为8度的地【下式平面长宽比小于!1.5、《无,变形缝构造》的,。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的有盖!矩形水池
—
6.—1.5 位于设】防烈度?为,9度地?区的盛水构筑物【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效应?并应与?水平地震《作用效应按平方【和开方组《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