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3.3  地!震影响 《 : 3.3】.1  工》。程设施所在地区【遭受:的地震影响应采【用相应于抗震设【。防,烈度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特征周期或—本规范第1.—0.5条规定—的设计地震动参数作!为表征 】 ,3.3.《2  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取值的?对,。应关系应符合—表3.3.2的规】定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地区的工程设】施应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和】8度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 【 【 3.》3.3  设计【特征周?期,应根据工程设施所在!地区的?设,计地:震分组和场地类别】确定本规范的设计地!震共分为三组— :。 3》.3.4 》 ,我国主要《城镇(县级》及,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可按本】规范附录A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