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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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规划与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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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位于地?震区的?大、中城《市中的给水水源燃气!气源:、集中供热热—。源,和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源、气源和热—源的设置不》宜,少于两?个并应在规划中确】认布局在城市—的不同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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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取地表水作—为主要水源的城【市在有条件》时,宜配置适《量的取地下水备【用水源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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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前》提下用?水较大的《工业:企业:宜自建?水源:供水;
】。
4: 排?水系统宜分区布局就!近处理和分》散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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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地震区的大、中!城市中给水、—燃气和热力的管【网和厂站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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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给水、燃气—干线应敷设成环【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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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热源的主【干线之?间应尽量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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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净!水厂、具有调—节水池的加压泵房】、水:塔和燃?气贮配站、门站等】。应分散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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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排水—系统内?的干线与干线之间】宜设置连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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