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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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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规!划与布局 —
【
3.1.1】。 位于《。。地,。震区的大、中—城市中的给水水【源燃气气源》、集中供《热,热源和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源、气源和热源的设!置不宜少于两个并】应在规划《中确认?布局在城《市的不同方》位;
》
?2 对取地表【。水,作,为主要水源》的城:市在有?。条,。件时宜?配置适量的取—地下水备用》水源井;
】
3? 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前提下【用水较大的工业企业!宜自建?水源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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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排水系?统,宜分区布局就—近,处理和分散出口【
3【.,1,.2 ? 地震?区的大、《中城市中给水、燃气!和热力的管网和【厂站:。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给水、燃气干线】应,敷设成环状;—
》
2 热源的【主,干线之间应》尽量连通《;
》
3 》净,水厂、具有调节水池!的加压泵《房、水塔《和燃气贮配站、门站!等应分散布》置
3.!1.3 排水系】统内的干《线与:干线之间宜设置连】通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