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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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规划与《布局 —。。
3!。.1.1 位于】。地震区的大、—中城市?中的给水水源燃【。气气源、集中供热】热,源,和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源、气源和热源【的设置不宜少于两】个并应在《规划中确认》布局在城市的不同】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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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取—地表水作为主—要,。水源:的城市在有条件时】宜,配置适量的取地下】水备用水源》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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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前提下用水较大】的工业企《业宜自建水源—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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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排水系统宜】分,区布局就近处理【和分散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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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地震区的大、【中城市中给水、燃气!和热力的《管网和厂站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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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给?水、燃气《干线应敷设成环【。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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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热》源的:主干:线之间应尽》量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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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净水厂—。、具有调节水池的加!压,泵房:、水塔和燃气贮配站!、门站等应分—散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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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排】水系统内《的干线与干》线之间宜设置连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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