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
】3.1 规划与】布局
【。
》
3.1.1【 位于《地震:区的大?、中:城市中的给》水水源燃气气源【、,集中:供热热源和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水源、?气源和热《源的设置不宜少于】两,个并应在《规划中确认布局在城!市的不?同方位;《
2 】。 对取地表》。水作:为主要水《。源的城?市,在,有条件时《宜配置适量的取地下!水,。备用水源井;—
《
3 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前提《下用水较大的工【业企业宜自建水源供!水;
《
4 排】水系统?。。宜分区布局》。就近处理和分散【出口
《
3.1【.2 地震区【。的大、中城市中给水!、燃气和《热力的管网和—厂站:。。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给水—、燃气干《线应敷设《成环状?;
:
2 】热源的?主干线?之,间应尽量《连通;
!3 净水厂—、具有调节水池的加!压泵房、水》塔和燃气贮配—站、门站等应—分,散布置?
《
3?.1.3《 排水系统内【的干线与干线—之间:。宜,设,置连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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