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 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
:。
?
3《.1 《规,划与布局《 :
》
》。3.1.1 【位于地震区的大、中!城市中的给水水【源燃气气源、集中供!热热源和《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水源、气源和!热源的设置不宜少】于两个并应在规划中!确认布局在城—市的不同方位;
!
2 对取!地表水作为》主要水源的》城市在有条》件时宜配《置适量的取地下水备!用水源井;
【
《3 : 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前】提下用水较大的工】业企业宜自建水源】供水;
《
?
:4 排水系—统宜分区布局就近】处理和?分散出口
【
3.1.2 ! 地震区的大、中】城市中给水》。、燃气和热力的【管网和?厂站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给《。水、燃气干线—应敷设成《环状;
《
2— 热源的主干线】之间应尽量连—通,;
》
3? 净?水厂、具有调节【水,池,的加压泵房》、水塔和燃气贮配】站,。。、门:。站等应分散》布置
3!。.,1.3 排水系统!内的干线与》干线之间宜设置连】。通,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