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
?
3.1 规【划,与布局 》
【。。。
?3.1.1 位】于,地震区的大、中【城市中?的给:水水源?燃,气气源、集中供【热热源和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水源、气源和热【源的设置《不,宜少于两个并应【。在规:划中确认布局在【城市的?不同方位;
!
2 《 对取地表水作为】主要水源的城市【在有条件时宜配【。。置适量的取地—下水备用水》源井;
】
3: 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前—提下:用水较大的工业企业!宜自建水源供—水;
】4 排《水,系统宜分区布—局就:近处理和分散出【口
《
3.1.2】 地震区》。的大、中城市—中给水?。、燃气和热力的【管网和厂站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给【水、燃?气干线?应敷:。设成环状;》
:
?
2 热》源的:主干线之间应尽量连!通;
》
3《 , 净水厂、》具有调节《水池的加《压泵房、水塔和燃气!贮配站、门》站,等,应,分,。。散布:置
【3.1.《3 排水系—统内的干线》与干线之间宜设【置,连通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