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检验规则
!
6.1】 检验分类—
—。
6.1.—1 出厂试验【
! 出厂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表6中出厂试验的!内容结果应符合【GB 7956【。.1:-2014和本部】分的规定《
,
?
6?.1.2《 型式试验
!
,
》 6.1《.2.1 》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
【新产品试制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 批量》生产后主要结—。构件设计及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时应抽样进》行相应项目》的试验?;
】 》产品停产2年后恢复!生产;
《
— :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
】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要求
【。
, 《6.1?.2:.2 检验项目应!包括表?6中型式《。试验的全部内—。。容
【
,
6.2《 判?定规则
【
【 对于表6中第1】项中的5.》1.4?。、5.1.》5,、5.1.6第【3项:第5项?中的5.5.7第8!。。项第1?3项第?16项第17项第】18项第22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其余项?目有一?项未达到本部—。分要求?时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返工经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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