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试验方法
5.1 基本要求试验
试验按GB 7956.1-2014中第6章的相关内容进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GB 7956.1-2014第5章的相关要求。
5.2 整车要求试验
5.2.1 压缩空气泡沫车在满载条件下行驶100km后,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在3m吸深下,将联接好滤水器的吸水管接在消防泵进口并放入水中,启动发动机并接合消防泵,并在消防泵额定工况下连续工作2h。当试验条件不是标准环境条件时,按GB 6245-2006中10.4.1的规定进行修正。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2.1的要求。
5.2.2 目测检查压缩空气泡沫车的控制面板,用卷尺、游标卡尺分别测量控制面板上操作按钮、开关的中文用途标牌和开关位置标牌的字高、操作说明中危险警示的字高,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2.2的要求。
5.2.3 目测检查压缩空气泡沫车的图形标识,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2.3的要求。
5.2.4 用卷尺、游标卡尺、螺纹规测量消防泵进、出口测试用接口的尺寸,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2.4的要求。
5.2.5 目测检查压缩空气泡沫车的压缩空气外输出口的联接方式以及启闭功能,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2.5的要求。
5.2.6 手动操纵检查压缩空气泡沫车的各操纵机构,目测检查压缩空气泡沫车自动控制机构的各阀门,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2.6的规定。
5.2.7 检查压缩空气泡沫车的吸水管和滤水器,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2.7的规定。
5.3 底盘改制要求试验
5.3.1 压缩空气泡沫车按GB 7956.1-2014中6.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3.1的要求。
5.3.2 目测检查压缩空气泡沫车罐体与底盘的联接方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3.2的要求。
5.4 专用装置要求试验
5.4.1 压缩空气泡沫系统试验
5.4.1.1 一般要求试验
5.4.1.1.1 检查压缩空气泡沫系统的A类泡沫喷射干、湿泡沫转换功能以及出口数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1.1.1的要求。
5.4.1.1.2 将压缩空气泡沫系统的喷射出口分别与流量测试装置联接,压缩空气不与泡沫混合液混合。使压缩空气泡沫系统分别在喷射湿、干泡沫状态下运行,待系统的出口压力达到额定值并稳定后,记录相应的流量值,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1.1.2的要求。
也可以采用称重法,使压缩空气泡沫系统分别在喷射湿、干泡沫状态下运行,但压缩空气不与泡沫混合液混合。待系统的出口压力达到额定值并稳定后,将被测喷射出口的喷射装置向密闭收集容器内集中喷射并开始计时。一定时间后停止计时,所得混合液质量除以所计时间即为该次流量值。按相同步骤连续进行三次,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1.1.2的要求。
5.4.1.1.3 检查压缩空气泡沫系统的各末端出口阀门,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1.1.3的要求。
5.4.1.1.4 启动压缩空气泡沫系统,依次打开A类泡沫喷射出口的喷射装置,调节压缩空气泡沫系统的各种工况,检查所有工况下压缩空气系统的出口压力与消防泵出口压力的差值,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1.1.4的要求。
5.4.1.1.5 目测检查压缩空气泡沫系统,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1.1.5的要求。
5.4.1.1.6 目测检查压缩空气泡沫系统,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1.1.6的要求。
5.4.1.1.7 分别调整压缩空气泡沫系统至喷射干泡沫和湿泡沫的状态,打开相应的喷射出口,调节系统出口压力至最大允许值,检查压缩空气泡沫系统各管路及联接处,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1.1.7的要求。
5.4.1.1.8 检查压缩空气泡沫系统的管路,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1.1.8的要求。
5.4.1.1.9 检查压缩空气泡沫系统的管路颜色,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1.1.9的要求。
5.4.1.2 系统性能试验
5.4.1.2.1 功率匹配试验
将压缩空气泡沫系统各A类泡沫喷射出口与流量测试装置联接,启动压缩空气泡沫系统,分别调节系统至喷射湿泡沫和干泡沫的额定工况,并分别连续稳定运行1h,每10min记录一次压缩空气系统的出口压力和流量以及消防泵的出口压力和流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1.2.1的要求。
5.4.1.2.2 喷射稳定性试验
压缩空气泡沫系统的各A类泡沫喷射出口均联接一根长度为20m的φ65mm消防水带,并联接上随车配备的A类泡沫专用枪。分别调节压缩空气泡沫系统至喷射湿泡沫和干泡沫的额定工况,持续喷射1min并观察其喷射状态,然后关闭A类泡沫专用枪,10min后再打开A类泡沫专用枪,持续喷射1min并观察其喷射状态,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1.2.2的要求。
采用消防炮喷射A类泡沫的压缩空气泡沫系统,调节压缩空气泡沫系统至喷射湿泡沫的额定工况,持续喷射1min并观察其喷射状态,然后关闭消防炮,10min后再打开,持续喷射1min并观察其喷射状态,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1.2.2的要求。
5.4.1.2.3 喷射性能试验
当用A类泡沫专用枪进行A类泡沫喷射试验时,在压缩空气泡沫系统各相应出口处均联接一根长度为20m的φ65mm消防水带,并接上随车配备的A类泡沫专用枪,分别调节压缩空气泡沫系统至喷射湿泡沫和干泡沫的额定工况,将泡沫液的混合比调节至表1中的对应值,待压缩空气泡沫系统运行稳定后进行喷射。按GB 25202-2010中6.2.2规定的射程试验方法以及6.2.3、6.2.4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1.2.3的要求。
当用消防炮进行A类泡沫喷射试验时,射程的测定应在平坦的场地上进行。试验时,在消防炮的取压口处安装一精度不低于1.6级的压力表,消防炮的仰角调整为30°±1°,顺风向喷射,风速应小于2m/s。试验时,设定好泡沫比例混合系统的比例,调节压缩空气泡沫系统至喷射湿泡沫的额定工况并稳定后进行喷射。用秒表测定不少于10s时间连续洒落泡沫的最远点为射程的最远点。以消防炮出口铅锤线与地面交点为原点,最远点至原点之间的直线距离即为泡沫的射程。再将消防炮转向泡沫挡板,用泡沫接筒接从挡板上流下的泡沫并开始记时,待泡沫充满接筒后用刮片刮去顶部多余的泡沫,擦净外表面,在电子秤上称出盛满泡沫的接筒质量,用式(1)计算发泡倍数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1.2.3的要求。
式中:
N——发泡倍数;
Ve——泡沫接筒的容积,单位为立方厘米(cm3);
me'——泡沫接筒装满泡沫时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me——泡沫接筒质量,单位为克(g);
ρ——泡沫混合液的密度,取1.0g/cm3。
试验所用泡沫挡板采用轻质耐腐蚀金属材料制作,挡板的结构和尺寸见图1。
试验所用泡沫接筒用轻质耐水材料制作,接筒底部装有玻璃开关和玻璃管。接筒结构和尺寸见图2。
5.4.1.2.4 干泡沫附着试验
调节压缩空气泡沫系统至喷射干泡沫的额定工况,同时打开各相应喷射出口,先向其他方向喷射,待稳定后再向垂直墙面喷射,墙面的摩擦系数为0.15±0.01。当干泡沫覆盖墙面后停止喷射并开始计时,10min后测量墙面上干泡沫覆盖的剩余面积,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1.2.4的要求。
5.4.2 压缩空气系统性能试验
5.4.2.1 将压缩空气系统出口管路与流量测试装置联接,将出口压力调至额定值,记录空气流量值,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1的要求。
5.4.2.2 调节压缩空气系统的出口压力,检查安全阀是否正常动作,记录动作时的出口压力值,压力恢复正常后,检查安全阀复位情况,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2的要求。也可以将安全阀拆下装在压力测试管路上,不断增加管路的压力,检查安全阀是否正常动作,记录动作时的管路压力,然后再降低管路压力,检查安全阀复位情况,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2的要求。将储油罐单独安装在试验台上与试压泵连接,采用水作为加压介质,水温不应低于5℃,每小时送水量不应超过储油罐水容积的5倍,记录储油罐罐体破裂时的压力,并目测检查罐体破裂的情况,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2的要求。
5.4.2.3 将压缩空气系统出口压力调节至额定值并连续运转6h,在整个试验过程中不能更换空气滤芯,不能更换和添加润滑油,中途不应停机,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的要求。
5.4.2.4 按5.4.2.3的方法进行试验后,用温度计测量压缩空气系统热交换器的表面温度,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4的要求。
5.4.3 泡沫比例混合系统性能试验
5.4.3.1 检查泡沫比例混合系统各零部件,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的要求。
5.4.3.2 检查泡沫比例混合系统的精度调节,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2的要求。
5.4.3.3 泡沫比例混合系统的混合比精度试验应按以下方法进行:
当使用A类泡沫液进行试验时,应选用四种符合GB 27897的A类泡沫液作为试验用泡沫液。按0.2%、0.3%、0.5%、0.7%、0.9%、1.0%及各点允许误差范围上限配制标准混合液,用电导率仪测出相应的电导率值作为标准值。使用长度为20m的φ65mm消防水带与压缩空气泡沫系统出口连接,将压缩空气泡沫系统出口压力调节至设定值,在干泡沫和湿泡沫状态下,按0.2%、0.3%、0.5%、0.7%、0.9%、1.0%的比例分别进行喷射。每种比例的喷射应从第一个出口喷射泡沫开始按每次增加一个出口直至所有出口均喷射,对每个喷射出口均应分别取样。待所接泡沫析出混合液后,测量其电导率值,将测量值与相应的标准值进行比对,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3中0.2%~1.0%型泡沫的要求。也可以采用分别测量水流量和泡沫液流量然后计算的方法,对泡沫比例混合系统的混合比精度进行测试。
当使用B类泡沫液进行试验时,泡沫比例混合系统的1%、3%、6%型泡沫混合比精度试验应分别按以下方法进行:
——1%的泡沫比例混合系统先使用滴管取试验用1%型B类泡沫液,分别向3只100mL的量筒内滴入1mL、2mL、3mL泡沫液,然后将试验用水加入各量筒至100mL,制成1%、2%、3%标准浓度的混合液,充分混合,分别用折光仪读出折光系数,在坐标纸上做出折光系数与混合液浓度的标定曲线。待所接试验泡沫析出混合液后,用同一折光仪测出析出液体的折光系数,将此折光系数与标定曲线进行对比即可确定所接泡沫样本的混合比,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3的规定。当采用电导率仪测试时,其标定和比对方式与A类泡沫液的混合比精度试验方法相同。
——3%的泡沫比例混合系统先使用滴管取试验用3%型B类泡沫液,分别向3只100mL的量筒内滴入1mL、3mL、5mL泡沫液,然后将试验用水加入各量筒至100mL,制成1%、3%、5%标准浓度的混合液,充分混合,分别用折光仪读出折光系数,在坐标纸上做出折光系数与混合液浓度的标定曲线。待所接试验泡沫析出混合液后,用同一折光仪测出析出液体的折光系数,将此折光系数与标定曲线进行对比即可确定所接泡沫样本的混合比,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3的规定。
——6%的泡沫比例混合系统先使用滴管取试验用6%型B类泡沫液,分别向3只100mL的量筒内滴入3mL、6mL、9mL泡沫液,然后将试验用水加入各量筒至100mL,制成3%、6%、9%标准浓度的混合液,充分混合,分别用折光仪读出折光系数,在坐标纸上做出折光系数与混合液浓度的标定曲线。待所接试验泡沫析出混合液后,用同一折光仪测出析出液体的折光系数,将此折光系数与标定曲线进行对比即可确定所接泡沫样本的混合比,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3的规定。
5.4.3.4 将泡沫液泵的进口管路与试验用A类泡沫液储存容器连接,出口管路与测试装置连接,调节泡沫液泵至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4h,观察泡沫液泵的运行状态,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4的要求。
5.4.3.5 将泡沫液罐注满水,使泡沫液泵正常工作。打开罐的排污阀,缓慢排出罐内的水使液位下降至泡沫液泵自动停机。用称重法测出剩余水的质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5的要求。
5.4.3.6 目测检查泡沫比例混合系统,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6的要求。
5.4.4 消防泵试验
5.4.4.1 一般要求试验
5.4.4.1.1 查阅消防泵的检验报告,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1.1的要求。
5.4.4.1.2 检查消防泵的放余水装置,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1.2的要求。
5.4.4.2 最大真空度及密封性试验
将配备的规定长度的吸水管,一端封闭,另一端接在消防泵的一个进水口上,封闭其余进水口,消防泵和吸水管路中不应有水存留。启动引水装置至最大真空度,待稳定后记下该值,然后关闭引水装置,测量1min内真空度的下降值。当试验条件不是标准环境条件时,应按GB 6245-2006中10.4.1的规定进行修正。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的要求。
5.4.4.3 最大吸深时消防泵的引水时间及性能试验
消防车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将配备的吸水管,一端接消防泵的进水口,另一端接滤水器,投入水池或其他水源中。当大气压力为101kPa,水温20℃时,消防泵叶轮回转中心距水面7m高(滤水器离水面200mm,并离开水源底部200mm)。启动引水装置,测定自引水装置开始工作到消防泵出口压力表显示压力的时间,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3.1的要求。试验完毕,立即将引上的水放净,再重复进行两次引水时间试验。当试验条件不是标准环境条件时,应按GB 6245-2006中10.4.1的规定进行修正。判断三次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3.1的要求。
按照5.4.4.3的试验方法测定单个吸水口最大吸深时泵的性能,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3.2的要求。
5.4.4.4 连续运转性能试验
5.4.4.4.1 压缩空气泡沫车进行连续运转试验时的工况分配如下:
——装有低压泵的压缩空气泡沫车,应在额定工况下连续工作3h;继续在流量为额定值的70%、出口压力不小于额定值130%的条件下连续工作3h;
——装有中低压泵的压缩空气泡沫车,应在低压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3h,继续在中压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3h;
——装有高低压泵的压缩空气泡沫车,应在低压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3h,继续在高压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3h;
——装有中压泵或高压泵的压缩空气泡沫车,应在其额定工况下连续工作6h。
5.4.4.4.2 消防车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在3m吸深下,将连接好滤水器的吸水管接在消防泵进口并放入水中,启动发动机并接合消防泵,按5.4.4.4.1规定的工况和时间运转。当试验条件不是标准环境条件时,按GB 6245-2006中10.4.1的规定进行修正。
5.4.4.4.3 待消防车运转稳定后开始计时,每隔15min测量一次下述规定的各参数并检查发动机、功率输出装置有无异响、过度振动、漏水、漏油、漏气等异常现象,做好记录。试验过程不应间断,并保持消防泵的出口压力和流量不低于规定值。试验中可随时调节辅助冷却器。
——消防泵进口压力;
——消防泵出口压力;
——消防泵流量;
——消防泵转速;
——发动机水温;
——功率输出装置润滑油温度;
——功率输出装置轴承座温度。
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4的要求。
5.4.4.5 超负荷运转试验
调节消防泵出口压力为规定值的1.1倍,流量为额定值,待运转稳定后开始计时,10min后停止运转,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5的要求。
5.4.5 消防炮试验
5.4.5.1 查阅消防炮的检验报告,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5.1的要求。
5.4.5.2 用角度仪测量消防炮的俯角,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5.2的要求。
5.4.5.3 目测检查车顶炮进水管路,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5.3的要求。
5.4.5.4 检查车顶炮的锁紧机构和支撑机构、车前炮的锁紧机构,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5.4的要求。
5.4.5.5 当消防炮为无线遥控时,检查压缩空气泡沫车其他控制系统和通讯系统,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5.5的要求。
5.4.6 管路性能试验
5.4.6.1 进水管路试验
5.4.6.1.1 目测检查消防泵进水口位置。压缩空气泡沫车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在3m吸深下,将连接好滤水器的吸水管接在消防泵进口并放入水中,启动发动机并接合消防泵,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1.1的要求。当试验条件不是标准环境条件时,应按GB 6245-2006中10.4.1的规定进行修正,检查消防泵的出口压力和流量。
5.4.6.1.2 检查消防泵额定流量大于100L/s的压缩空气泡沫车进水管路的阀门,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1.2的要求。
5.4.6.1.3 消防泵运转结束后,放进水管路余水,用秒表测定放尽余水的时间,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1.3的要求。
5.4.6.1.4 目测检查消防泵的每个进水口和吸水管之间的滤网,用游标卡尺测量过流断面处滤网孔尺寸,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1.4的要求。
5.4.6.1.5 试验时将各进、出水口封闭,用试压泵向管内压水,达到试验压力后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1.5的要求。
5.4.6.1.6 用卷尺测量吸水管长度,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1.6的要求。
5.4.6.2 出水管路试验
5.4.6.2.1 消防车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将吸水管接在消防泵进口并放入水中,各出口和流量计相连,启动消防泵,在额定工况下运转,待运转稳定后测量泵的出口压力和流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2.1的要求。
5.4.6.2.2 消防泵运转结束后,放出水管路余水,用秒表测定放尽余水的时间,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2.2的要求。
5.4.6.2.3 用卷尺测量出水口中心离地高度,目测检查出水口倾斜方向,用卷尺测量出水口中心离操作踏板上平面的高度,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2.3的要求。
5.4.6.2.4 目测检查出水管路的止回阀安装,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2.4的要求。
5.4.6.2.5 将消防泵出口止回阀后的出水管路注满水,排除残余空气,关闭出水阀门,用试压泵向管路内缓慢加压至规定试验压力,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2.5的要求。
5.4.6.2.6 将消防泵出口止回阀后的出水管路承压零件注满水,排除残余空气,关闭出水阀门,用试压泵向管路内缓慢加压至规定试验压力,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2.6的要求。
5.4.6.2.7 手动启闭的出水阀门,在出水管路最大工作压力下,在操作手柄顶端施加操作力,用拉力计测量开启和关闭力的大小。当出水管路中没有压力时,在操作手柄顶端施加操作力,用拉力计测量开启和关闭力的大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2.7的要求。目测检查非手动启闭出水阀门正常操作下的工作状态,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2.7的要求。
5.4.6.2.8 目测检查出水阀门指示标牌、警示标牌,并用秒表测量阀门完全打开所用的时间,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2.8的要求。
5.4.6.3 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试验
5.4.6.3.1 检查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阀门,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3.1的要求。
5.4.6.3.2 目测检查水罐内输水管路的进口位置,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3.2的要求。
5.4.6.3.3 目测检查输水管路进口滤网,使用罐内吸水方式,将消防泵各出口和流量计相连,启动消防泵,在额定工况下运转,待运转稳定后测量泵的出口压力和流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3.3的要求。
5.4.6.3.4 车辆水平停放,将水罐内注满水,用地磅测得总重。启动消防泵,使用罐内吸水方式向外排水,待消防泵无法从水罐吸到水后停止运转,再用地磅测得总重。经过计算得到消防泵从水罐内吸取的水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3.4的要求。
5.4.6.4 泡沫液罐至泡沫液泵的输液管路试验
5.4.6.4.1 将泡沫液罐注满泡沫液,启动泡沫液泵向外排出泡沫液。待泡沫液泵无法从泡沫液罐吸到泡沫液后停止运转,用地磅测得吸出的泡沫液质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4.1的要求。
5.4.6.4.2 目测检查输液管路的进口滤网。将输液管路出口和流量计相连,将混合比设定在最大允许值、压缩空气泡沫系统调节在最大允许转速下运转,待运转稳定后测量输液管路的流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4.2的要求。
5.4.6.4.3 输液管路进口与真空泵相连接,封闭其他开口,开启真空泵抽真空至85kPa,关闭真空泵,测定5min内真空度下降值,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4.3的要求。
5.4.7 液罐试验
5.4.7.1 罐体要求试验
5.4.7.1.1 选取200mm×200mm的水罐和泡沫液罐罐体材料样品,按GB 4351.1-2005中7.7.1的规定进行盐雾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7.1.1的要求。
5.4.7.1.2 目测检查泡沫液罐的呼吸装置,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7.1.2的要求。
5.4.7.1.3 用称重法测量水罐、泡沫液罐的容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7.1.3的要求。
5.4.7.1.4 检查水罐和泡沫液罐内防荡板的设置,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7.1.4的要求。
5.4.7.1.5 目测检查水罐和泡沫液罐的人孔及人孔盖,用卷尺测量人孔直径。关闭人孔盖,将水罐注满水,封闭各出入口,用试压泵向罐内缓慢加压至规定试验压力,其结果均应符合4.4.7.1.5的要求。
5.4.7.1.6 目测检查水罐和泡沫液罐的排污孔,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7.1.6的要求。
5.4.7.1.7 目测检查水罐和泡沫液罐的液位或液量的指示装置,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7.1.7的要求。
5.4.7.1.8 将水罐和泡沫液罐注满水,分别封闭水罐和泡沫液罐各出入口,用试压泵向罐内缓慢加压至规定试验压力,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7.1.8的要求。
5.4.7.2 注液装置试验
5.4.7.2.1 目测检查消防泵至水罐注水管路内的阀门,用卷尺测量注水管路通径,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7.2.1的要求。
5.4.7.2.2 用卷尺测量从车辆外部向水罐注水的管路通径,向水罐内注满水,目测检查管路情况,目测检查注水处的防护盖,判断试验结果是否均符合4.4.7.2.2的要求。
5.4.7.2.3 检查泡沫液泵至泡沫液罐的注液管路阀门。用游标卡尺测量注液管路通径,核查注液管路的材质报告,判断试验结果是否均符合4.4.7.2.3的要求。
5.4.7.2.4 目测检查泡沫液罐注液口的密封保护盖,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7.2.4的要求。
5.4.7.3 溢水装置试验
5.4.7.3.1 目测检查水罐内的溢水管路,用卷尺测量溢水管路的直径尺寸,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7.3.1的要求。
5.4.7.3.2 目测检查水罐内溢水管路的位置,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7.3.2的要求。
5.5 仪器、仪表的试验
5.5.1 按GB 7956.1-2014中6.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5.1的要求。
5.5.2 目测检查仪器、仪表的显示或指示,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5.2的要求。
5.5.3 目测检查真空表,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5.3的要求。
5.5.4 将消防泵出口止回阀后的出水管路注满水,排出残余空气。关闭出口阀门,用试压泵向管路内加压注水,当试验压力达到压缩空气泡沫系统运行时消防泵最大允许出口压力的1.5倍值后,保持3min。对测试管路进行检查,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5.4的要求。
5.6 车身、器材箱以及器材的摆放、固定和配备试验
5.6.1 按GB 7956.1-2014中6.1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6.1的要求。
5.6.2 按GB 7956.1-2014中6.1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6.2的要求。
5.6.3 目测检查随车器材的种类、数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6.3的要求。
5.7 警报灯具试验
按GB 7956.1-2014中6.7.28~6.7.3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7的要求。
5.8 随车文件、工具及易损件检查
5.8.1 目测检查压缩空气泡沫车交付用户时提供的所有资料,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8.1的要求。
5.8.2 目测检查压缩空气泡沫车交付用户时提供的所有工具,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8.2的要求。
5.8.3 目测检查压缩空气泡沫车交付用户时提供的所有易损件,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8.3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