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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配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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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屠宰与】分割车间停电的【直接:后果是对已开始【进入:。屠宰、分割、冻【结和冷?却,。等加工环节的产品无!法使用电动(—及其相关《),设备或工具继续【。进行生产加》工,中断制冷和》中断空调等因此在本!条,中规定屠《宰与分割车间的供电!负荷级别应按—停电对生产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市政电网—的供电条件相应决定!其供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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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 鉴:于屠宰?与分割车间多水潮】湿的环境特点—制订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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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本条是为!提高安全《。用电:水平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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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本》条是为有《效,减少电?气事故对屠宰与【分割车间《内的多水潮湿场【所和待宰间等—。。特殊场所提出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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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为方便—在闷顶和技术夹层】内进:行检修维护制订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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