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 《照 明
》
《
11.3—.1 按现行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的有关规定【对屠:宰与分割车间的【照明标准值做—出规定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相关要求确定】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考虑到设计》时,灯具布置的需—要和:光源功率及光通量变!化的不连《续,。性,设计照度值与照度】标准值可有-10】%~+10%的偏差!
11】.3.2 当正】常照明因《故熄灭后为便于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生产?操作而制订本条规定!
1【1.3.3 — 屠宰与分》割车:。间属人员《密,集的生产场所为【保证当正《常照明因故熄—灭后的人员》安全:疏散制订《本条
】1,1.3.4 【本,条是为方便管—理人员在闷》顶,和技术夹层内进行巡!视的一般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