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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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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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供暖与空气】调节系统的冷源与热!源应根据《能源条件、能源价格!。、节能和环保等【要,求经技术经济分析】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宜采》用市政或区域—热网:提供的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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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自!建锅炉房的锅炉【台数不?宜少于?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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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低温空—调,系统冷源宜根—据气象条件》、,制,冷工:。艺系统的特》点及食品工艺的要求!经综合分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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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 分割车间、包装间!及,其他低温空调—场所当冷源》采用乙二醇》水溶液为载冷剂【。时夏季供液温—度宜取-3℃~【0℃冬季供液温度】不宜高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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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分割车!间,、,包装间及其》他低温或高》湿空调场所室内明装!的空调末《端设备应选用不【。锈钢外壳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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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车》间生产时常开—的门当其两侧—。温差超过15℃【时宜设置空气—幕或透?明软:帘
【1,0.1.5 室】内温度低于0℃的】房间应采取地面【防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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