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
10.1! 一般规定
!
10【.1.1 供【暖与空气调节—系统的?冷,源与热源应根据能源!条件、能源价格、】。节能和环保等要【求经技术经济分【析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宜—采用市政或》。区域热网提供的【热源
! 2 自建】锅炉房的锅炉台【数不宜少于2台
】
》 3 — ,低温空调系统冷源宜!根据气象《条件、制冷工—艺系统?的特点及食品工【艺的要求《经综合分析确定
】
?
10.1.2 ! 分割车《间、:包装间及其他—低温空?调场:所当冷源采用—乙二醇?。水溶:液,为载:冷剂时夏季》供液温度宜取-【3℃~0℃冬—季,供液温度不宜高于4!0℃
】10:.1.3 分割】车间、包装间及其他!低温或高湿空调场】所室内明装》的空调末端设—备应:选用不锈钢外壳【。的产:品,
?
,
10.1—.4:。 车间《。生产时?常开的门当其两侧】温差超过15—℃时宜设《置空气?幕或透明《软帘
【
10.1》.5 《室内温度《低于0℃的房—间应:采取地面防冻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