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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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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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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 供暖与空气—。调节系统的冷源【与热源应《根据能源条件—、能源?价格、节能和环【保等要求经技术经】济分析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宜采用市政—或区域热网提供的】热源
【。
: : 2 自建—锅炉房的锅炉—台数不宜《少于2台
【
【3 低温空调系统!冷源宜根据气象【条件、制《冷工艺系统的特点】及食品工艺》的要求经《综合分?析,确定
【
1:0.1.2》 :分割车间、包装【间及其?他低温空调场所【当冷源采用乙二醇】水溶液为《载,冷剂时?夏季供液温度宜取】。-3℃~0℃冬季】供液温?度不宜高于40【℃
《
10.1.】3 分割车间、包!装间及其他》低温:。或高湿空调场所【室内:。明装的空调末—端设:。。备,应选用不锈》钢,外壳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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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车间生产时常—开的门当其两侧温差!超过15℃时宜【设置空气《幕或透?明,软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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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室内温度低【。于0℃的《房间应采取地面【防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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