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屠宰!与,分,割
《
6.!1 一般规定
!
》
6.1.1 班!屠宰能力应》根据正常货》源、淡旺季产销【情况确定班屠宰量】头(只)《数,。应按全年生产不少】于1:5,0个工作日的平均值!。计算若屠宰时间集】中小:时屠宰量大于班宰】量的小时平均值【时应按小《时计算屠宰能力
】
》6.:1.2 》屠宰:工艺流程可按卸牛羊!(耳:。号信息采集)—-待宰-冲淋—-,致昏-?放,血-剥皮(信息采集!)-胴?体加工顺序设置【
6【.1.3 工【艺流程设置应在满足!加工工?位的前提《下缩短加工路线避免!迂回交叉生产—线上各环节应做到前!后协调?
:
?
6.1.4 】工艺流程设》置应:满足从屠宰放血【到胴体?进冷却?间的时间不得超过4!。5min《.其中?从放血到《取出:内脏的时间不—得超过3《0min的要求
】
6.1】.5 屠》宰车间应设工器具、!运输小车《。的清:洗消毒间
》
?
,
6.1.》6 皮、胃容物】应放置?。到指定场所
】
6.1.7】 :与,。牛羊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触》的设备和《器具应使用无毒、】无味、抗腐蚀的【材料制作并应易于清!洁和:保养
】6.1.8 对需!按传统?工艺或?宗教习俗《屠宰的?牛羊在保证肉类安全!卫生的前提下—应,按,。传统工艺或宗教习俗!进,行,屠宰:
,
,
:
6.1》。.9 待宰、屠宰!加,工、称重、》冷,却、:分,。割,、包装?及储存?等环节应根据—工艺:要求设置《信息采集点
】
?6.1.10— 车间内应设品控!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