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屠宰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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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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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班—屠宰:能力应?。根据正常货源、【淡旺:季产销情况确定班】屠宰量头(》只)数应按全年生】。产不少于150【个工作?。日的平均《值计算若屠宰时间集!中小时?屠,宰量大于班》宰量的小《时平:均值时应按小时计】算屠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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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 屠:宰工艺流程可—按,卸牛羊(《耳号信息采集)-待!。宰-冲淋-致—昏-:放血-剥《皮(信息采》集)-胴《体加:工顺序设置》
—6,.1.3《 工艺流程—设,置,应在满足加》工工位?的前提?下缩短加工》路,。。。线避免迂《回交叉生产》线上:各,环节应做到前后协调!
—6.1.4 工】艺流程设置应满足】从,屠,宰放血到《胴体进冷却间—的时间不得超过4】5mi?n.其中《从放血到取出内脏的!时间不得超》过30min的要求!
—6.1.5 屠】宰车间应设》工器具、《。运输小车的清—洗消毒间
【
6.》。1,.6 皮、胃容】。物应放置到指定场所!
《
6.1.7 !与牛羊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触的设—备和:器具应?使用无毒《、无味、抗腐—蚀的材料制作—并应易于清洁和保】养
6.!1.8? , 对需按传》统工:艺,或宗教习俗屠宰的】牛羊在保《。证,肉类安?全卫:生的前提下》。应按传统工》艺或宗教习俗—进行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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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 待宰—、屠宰加工、称重、!。冷,。却、分割、包—装及储存等环节应】根据:工艺要求设置信息】采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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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0 车间内应!设,品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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