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车场及硐室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16-2017 建标库

8.4  推车机及翻车机硐室

8.4.1  本条第2款中规定“并采取除尘措施”,系指采取洒水、控制风速等降尘手段,其隔墙材料可采用混凝土、砖、钢板、玻璃钢复合材料等。

    本条第4款“硐室内应采取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是针对翻车机硐室一般高度较大,并处于煤仓上部,当硐室通过风量、风速较小,而原煤瓦斯吸附性义较强时,在此转运环节中仍可能有部分瓦斯释放出来,积聚在硐室顶部,需要排出而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