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 — 检验规《则 【 《6.1  检验【分类 ? 》。 6.1.—1  出《厂试验 】。 , ,   出《厂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表?3中出厂《试,验的内容检验结【果应符?合GB 79—56.?1-201》4和本?部分的规定 【 : 6?.1.2  型【式试验 》 《    6.—1.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       新】。产品试制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 ? :    《  批量生》产后主要《结构件?设,计及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时》应抽:样进行?相应项目的》试验; ! , , ,   产品停产两年!后,恢复:生产;? ,。 : ,     —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      — ,。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要求 ?     !6,.1.2.2  】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表3中型式》试验的内容 【 6.】2  ?判定规则 》   !  对于表》。3中第?1项中?的5.1.4、5】.1.5、5.1.!6第3项第》5项中?的,5.5?.7第8项第13项!第1:6项第17项第18!项第19项中的【。4.5.3第23】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其余项?目有一项未达到本】部分要求《。时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返工经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