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检验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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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检验分类】
【
,6.1.1 出】厂试验
》
《 出厂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表》3,中出厂试验的内容】检验结果应》符合GB 795】6,.1:。-2014和—。本,部分的规定
】。
?6.1.《2 型式试—验
?
《 6.1【.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
【 《新,产品试制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
【 批量生产后【主,要结构件设计—及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时《应抽样进行》。相应项目的试—验;:。
! 产品停—产两年后恢复生产】;
《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 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要求
—
》 6.1.2.2 !。。 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表3中型式试验】的,内容
?
:
6.【2 ?判定规则
】
《 :。 对?于表:3中第?1项中的5.—1.4、《5.1.《5、5.1.6第】3项第5项中的5.!5,.7第8项》第13项第16【项第17项第18项!第1:9项中的4.5【.3第2《3,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其余项目有—一项未达到本部分要!求时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返工经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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