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检验!规则:
:
:
》。
6.1 检【验分:类
【。。
6.1.1【 出厂试验—
:
【 出厂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表3【中出厂?。试验的内容检验结】果应符合《GB 795—6.1-2》。014和本部分的】规定
》
6.1.2】 型式试验
】
:
?。 6《.1.?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
新】产品试制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
】 : ,批量生?产后主要结构件【。设计及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时—应抽样进行相应项】目的试验;
!
— 产品停产—两年后恢复生产;
!
:
【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
,
! 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要求《
! 6.1.2—.2 《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表3中型式试—验的内容
—
—6.2 判定规则!
—
: 对于表3】中第1项中的—5.1.4、5.】1.5?、5.1.6第3项!第5项中的》5.5.7第8项】第13项第16项】第,17项第18—项第19《项,中的4.5.3第】23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其余项目有一项未】达到本?部分要求时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返工经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