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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7.1 标】志
—。
? 举高车的】标志除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2: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部分4.】4.2.1.3的】规定
【
:
7.2 包装】
,
》
7.2.1【 举高车出厂【采用裸装随车文件】用防潮?材料:包装:
:。。
7》.2.?2 所《有车门、工具箱均】。应关闭锁《紧
7】。.2.3 外【。露镀铬件应》涂防锈油车外照【明灯、?警灯应?。用塑料?薄膜:包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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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采》。用铁(水)路运输时!发动机不《得有余水燃料—箱,不得:有余油?。蓄电池?应断开正负极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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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运:输
【
7.《3.1 《 采用?行驶运输时应遵守使!用说明书新车—行驶的相关》规定
】7.3.2》 采用铁(水【)路运?输时应?执行铁(水)路【。。运输的相关规—定
【
7.4》 贮存
!
》 举高车需长期贮!存时应将燃油和【水放尽切断电—路停放在防雨、防】潮,、防晒、无腐蚀气】体侵害及通风良【。。好的场所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