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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城—镇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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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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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本条规定—了城镇给水》设施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城镇给水!是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生命线不—能中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特殊情况下—也要保证《供给不低于城镇【事故用水量(即正常!水量的70%—)
! 城镇用水—。是指:居民:生,活、生产《运行、公共服—务、消防和其他用】。水满足城镇用—水需求?主要是指提供供水服!务时:。应该保?障用户?对水量、水质和【水压的需《求对水质或水压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应该单独—解决
3!.1.?2 城镇给水【所,提,。供的生活饮用水水质!。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要求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对》身,体健康?是必不可《少,的,
3.】1.:3 给水工程【最高:日,用,水量包?括综合生活用—水、生产运营—用水、公共》服,务用水、消防用水、!管网漏损《水和未预见用—水不包括因原水【输水损失、厂—内自用水而》增加:。的取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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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8号)》第十条规定》“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从城市发展的】需,要出发并与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规划相】协调”应该提出保】持协调的对策包【。括,积极开发并保—护水:资,源;对城镇的—合理规模和产—业结构?提出建?议;积极推广节约】用水污水资》。源化等?举措:
3.1!.5 给水工【程关系着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关系着城《镇的文明、安—全和公众的生活质】量,因此要认真》。编制城镇《给水规划科学预测】城镇用水量避—免不断建设》重复建设;合理开发!水资源对城镇远期水!资源进行控制和【保护;协《调城镇?给水设施的布局适】应,城镇的发《展正:确指导?给水:。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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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要求“各供水单位要!。建立: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严格的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按国家有关标!准和操作规程检测】供水水质并完—善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制度”要予严格【执行:严格检验《原水、净化工序出】。水、出?厂水、管《网水、二次供—水和用户端》(“龙头水”)的水!质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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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饮用水水质》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城镇《。供水系统应该—建立完整、》。准确:的水质监测档案【除了出于供水—系统管理的需—要外更重要的是【对实施?供水水?质,社,会公示制度和—水质任意查》询举措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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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 供水、用》水计量是促进—节约用水的有—效途径?也是供水部门及【用户改善《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出—厂水及输配水—管网供给的各类用】水用户都必须安装计!量仪表推进》节约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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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供《水部门?主动:停水时要根据相关规!定提前通告以避免造!成用:户损失和不便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二十二条要】求“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居民区停—。水也要按上述规定】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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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 】强调了城镇给水【系统进?行改、扩建工程时】要对已建供水—设施实施保》护不能影响其正常运!行和:结构稳定《对已建供水设—施实施保护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不能对已建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产生干!扰,和影响?。并要对飘尘》、,噪声、排水等—进行控制或处置【;二:。是针对邻《近构筑物《的基础、《结构状况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有效的!加,。固措施避免》邻,近构筑物发生位移】、,沉降、?开裂:和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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