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城镇!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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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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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本?。条规:定了城镇给水设施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城镇?给水是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生命线?不能中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特》殊情:况下:也要保证《供给不低于城镇事故!用水量(即正—常水量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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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用水】是,指居:民,。生活、生产运行、】公共服务、消防和】其他用水满足—城,镇用水?需求主要《是指提?供供水服务时—应该保障《用户对?水量、水《。质,和水压的需求对水质!或水压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应该单!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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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城—镇给:水所提?供的生活饮用水水质!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要求【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对身体健【康是必不可》少的
】3.1?.3: 给水工程—最高日用水量包括】综合生?活用水、生产运【营用:水、:公共服务用水、消防!用水:、管网漏损水—和未预见用水不包】。括因原水《输水损失、》厂内自?用水而?增加的取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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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8号】)第十条规定—“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从城市?发展的需要》出发并与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规划相】协调”应该提出保持!协调的对《策,包括积极开发并保】护水资源;》对,城,镇的:合理规模和产—。业结构提出建—议;积极推广节约用!水污水资源化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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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给水工《程关系着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关系着城》镇的文明、安全和公!众的生活质量—因此要?认真编制城镇给水规!划科学预测城镇用】水量避?免不断建设重复建】设;合理开发水资源!对城镇远期水—资源:进行控制和保—护;协调城镇给【水设施的布局适应城!镇的发展正确—指导给?水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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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要求“各供水单!位要建立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严,格的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按国?家有关标准》和操作规《程检测供《水水质并完》善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制度”要予严—格执行严《格检验原《水、净?化工序出水、出厂水!、,。管网水、二次供水和!用户端?(“龙头水”—)的水?质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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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饮用水水《质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城镇供水系【统应该建立》。完整、准确的水【质监测?档案除了出》。于供水系统管理的需!要外更?重要:的是对实施供水水】质社会公示制度和】水质任意查询—举措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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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供水》。、用水计量是—促进节?约用水的有效—途径也是供水部【门及用户改》善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出厂水及输配水!管网供给的各类用水!。用户都?必须安装计量—仪表推进节约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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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供水部门!主,动停水时要根据相关!规定提前通告以避免!造成用?户损失和不》便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二十!。二条要?求“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居民《区停:。水也要按《。上述规?定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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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 ?强调了城镇给—水系统进行》。改、扩建工程—时要对已建供水【设施实?施保护不能》影响其正常运行和结!构稳定对已建供水设!施,实施保护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不能对已【建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产生—干扰和影响并要对】。飘尘:、噪声、排水等进行!控制:或处置;二是针对邻!近构筑物的基础、】结构状况《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有效的加】固措:施避免邻近构筑【物发生位移、沉降】、开裂和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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