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再《生水:利用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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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城镇再》生水工程应》设,置,溢流和事《故排放?管道当?溢流排入管》。道或水体时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规定;当事—故排放时《应采取相关应急【措施
5!.,3,。.2 城镇再生水!利用工程应设—置再生水储存设施】并应做好卫生防护工!作保障?。。再生水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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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城》镇再生水利》用工程?应设:置消毒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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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 城镇再《生水利用工程应设】置水量计量和—水质监测设》施
【。5.3.5 【当将生活饮用—水作为再生》水的补水时应—采取可靠有效的防】回流污染措施
】
5》.3.6《 再生水》用水点和管道应有防!止误接?或,误用的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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