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 — 城镇给《水 】 , 3.1》  一般规定—。 :。 —3.1.1》  城镇给水系统应!具有保障连续—不间断地向城镇供水!的能力?。满足城镇《用水对水质、—水量和水压的用水】需求 】3.1.2 — 城镇给水中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 ? 3:.,。1,。.,3  给《水,工程规模应保—障供水范《围规定?年限内的《最高:日用水量《 : , 3.》1.4?。  城镇用水—量应与城《镇水资源相协调 ! 3》.1.?5  ?。城镇给水规》划应在科学预—测城镇用水量—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协调给水设】施的布局、正—。确指导给水工程建】设 》 3.《1.6  城镇给水!系统应具《有完善的《水,质监测制《度配备合格的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对水质实施》严格:有效的监管 — 3.【1.7  城—镇给水系《统,应,建立完整、准确的】水质:监测档案 — 3.1【.8  供水、用】。水必须计量 — 3.1】.9  城》镇给水系统需要停水!。。时应提前或及—时通告 》 ? 3.1《.10  》城,镇给水系《统进行改、》扩建:工程:时应保障《城镇供水安全—并应对相邻设施实施!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