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3  设计—要求 《 3!.1: , 一般规定 】 : ?3,。.1.1  采用】气体灭火系统—保护:的防护区其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应根据防护区!内可燃物相》。应的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经计算确定 】 3.1】。.2  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惰化—设计浓度;无—。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和固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灭!火设计?浓度: 《。 3.1.3【  几种可》燃物:共存或混合时—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应按其中最!大的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确定 】 3.—1.4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 !3.1.5  【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 】3.1.6  【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为防护区的灭火】设计用量、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和管网内的灭!火剂剩余量之和 】 ? 3?.1.7  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小,时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 3.1【.8  灭》火系统的《。设计温度应》采用:20℃ 【 :3.1.9  同一!集流:管上的储存容器其规!格、充压压》力和充装《量应相同 》 》3,.1.10 — 同一?防护区当设计两【套或三套管网时【集流管可分别设置系!统启动装《置必须共用各管网上!喷,头流量均《应按同一灭火—设计浓度《、同一喷放时间【。进行设计 【。 : 3.?。1.11《  管网《上不应采《用四:通管件进行分流【 》 3.1《.12  喷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最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  【   ?2  最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0.3!m; 《 :     —3 : 喷头安装高—度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4,.,5,m; — ,    《。 ,4  喷头安装【高度不?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7.5m ! 3.1.【13  喷》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的最【大距离不宜大于0】.5m !3.1.14  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 【 ,3.1.1》5  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 , 3.1.》16  单台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装置的—保护容积不》应大于16》0m3?;设置多台装置时其!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0m 3!.1.17  采用!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其【高度不宜大于6.0!m 3】.1.1《8  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装】置的喷口宜高于防】护区地面《2.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