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 设计要求
【。
】3,.1 一般规【定
》。
3.1.1! :采用:气,体灭:火系:统,保护的防护》区其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应根据防护区内【可燃物相应的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经计算确!定
》
3.《1.:2 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惰化设《计浓度;无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和固?。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灭《火,设计浓度
】。
3.1.3 】 几种可燃物—共存或混合时—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应按其中最》大的: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确定
】
3.1】.4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
【
?
3:.,1.5? :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
3!.1.6 —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为》防护:区的灭火设计用【。量、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和管网内的!灭火剂剩《余量之和《
,
3—。.1.7 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小时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
,
:3.1.8 【灭火系统的设计【温度应采《用2:0℃
》
3.1.9 ! 同一集流管上的储!存容器其规》格、充压压力—和,充装量应相同
】
3.1【.,10: 同一防护区【当设计?两套或三套管网时】集流管可分别—设,置系统启动装—置必须?共用各管网上—喷头流量均应按同一!灭火设计浓度、【同一喷放时间进行】设计
《
《3.1.1》1 管《网,。上不应?采用四通管件进行分!流
》
3.1》.1:2 喷《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最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
:
?
2 !最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0.:3m;
《
】 ,3 喷头安装高】度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4?。.5m;《。
》
4 【 喷头安装》高度不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7!.5m
—
3.1.【13 喷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的最大距离不】宜大于?0.:5m
【
3:.1.14》 , 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
—
《3.1.《15 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
3》.1.16》 单台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装置的—保护容积不应大于1!。60m3;设置多台!装置时其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0m
【
3.1.》17 采用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其高度不》宜大于6.0m
】
》3.1?.1:8 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装置的喷】口宜高于防护区地】面,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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