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废气》、,粉尘:防治
—
,
5.【1 污染源识别
!
《
5】.1:.1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产生热胶废》气的污染源应包【括,下列部位
!
, 【 1 密炼—机投料?口;
《
【 2 密!炼,机卸料口;》
《
: 【 3 ? 密炼?机排胶的《压片机辊筒或—双螺杆挤《出机机头及其运输】皮带;
《
【 》 4 挤出机【(含复合拼出机)机!头;
《
?
, 】5 开炼》机,辊筒;
—
:
【 6 压延机辊!筒
】 5《.,1.2 《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产生硫》化废气的污》染源应?包括下列过程—
【 》 1 硫化机开!模、:硫化罐开罐过—程;
】 — :2 ?再生胶脱《硫罐开罐《过程
【
, 5.1.3!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产!生有机溶《。剂挥发气的污染源】应,包括下列部》位
【 《 1 胶浆!制备;?
,
?
【 , 2 《 浸胶浆;
!
,
— 3 胶浆】喷涂;
》
— 4 !金属:表面喷涂《胶水
】 5》.1.4《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产生?其他:废,气的污染源应包括】下列部位《
】 》 1 生产—用,。。。。油加热脱水、保温】油料罐;
》
《
!2, 带芯塑化
】
》 : ,5.1?.5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产生炼胶粉尘的!污,染源应包括》。下列部位
》
,
,。
】。 1 炭黑、!大粉:料解包部位;
!
— 2— 炭黑《、大粉料《输送至日《用贮斗的排放部【位;
》
》 3 !炭黑、?大粉料称量部位;
!
?
— : 4 混炼【、终炼的密炼机投】料口;
】
, 5! 混炼、终炼【的,密炼机卸《料口
—
5.1!.6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产生其他粉尘的污染!源应包括下列部位及!。工,序
】 》 ,。 1 《小粉:。料配料称量部位【;
【 》 2 制品】打,磨产生粉尘飞扬部位!;
【 — 3 使—用粉状隔离剂部位;!
】 ? , 4 再生胶生!产的废胶粉碎工序】;
! 》 5 生胶破【碎复:配工序;
!
《 6 】翻胎的打磨工序;】
】 》 7 《其他产生粉尘污染】的部位
》
?
: 5.》1.7 乳胶【制品生产过》程产生粉尘的污染】。源应在后《硫化装置《处
】 5.1.8 ! 乳胶制《品生产中产生含氨废!气的:。污染源应包括—。下列工序
》
】 ,。 1 — 浸渍;
—
:
: : 》 2 配料
!
5】.1.9 橡【胶制:品生产中产生—恶,臭的:污染源?应在炼胶《和硫化?过,程
【
5?.2 污染源控制!
《
》 5.2.【1 产生废气、】粉尘等污染物的【。橡胶:加工设备宜选用【密,闭式对无法密闭【。的设备应设污—染物的收集设—施
》
5【.2.2 》 炭:黑及其他《粉状:配合:剂,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自—动称量、自》动投:料的密?闭系统
—
5.!2.3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采取有组织】排放措施
》
:
》。 5.2.4 !排放废气《、粉尘的部》位应:设置排?风,罩、排风围挡排【风罩宜采用密闭式使!罩内:。形成负压
》
【 5.2.—5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等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单位产品!排气量以及排气筒】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的:规,定建厂?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控制指—标的要求
—
】5.2.6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恶】臭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的【有关规定
】
? 5.2.【7, 废?气的:有组织?排放口应《设置采样口采—样,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的有!关,规定必要时应设置】采样监测平台
!
:
:
5.3 —废气治理《
:
】。 :5.3.1 排放!口未达?标的热胶废气—、硫化废气》应设置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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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2 ! 废气净化系统【选择应根据废气性质!、组:成、浓度《及净化系统运行的】经济性、可靠性等因!素综合确定
【
,
【5.3.3 乳胶!制品生产中宜采用措!施回收含《氨,废气:中的氨或处理—。含氨废?气
《
5.!3.4 废—气净化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净化流程布】置应紧凑、合—理符合工程》总体设?计和:总平面布置的—要,求;
【
, : : 2》 废气净》化装置宜《靠近污?染源集中布置;
!
?
《 3 寒!。冷地区废气净化【装置设置应根据【。。处理方案《确定
》
5.4 ! 粉尘治理
【
【 , 5.4》.1: 对产生粉—尘的污染《。源应:设置:除尘排风系统
【
》 ? 5.4.2 】炼胶粉尘及其他【。。粉尘应?采用一级或》多级除尘的方法【。
》
5.【4.3 《 除尘排风系—统的管路设计及【除尘器的选》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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