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  :废气、粉《尘防:治 】 5.》1  污染源识【别 》 ?   ?  5.1.1【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产生热胶废!气的污染源应包括】。。下列部位 — 《      —  :1  密炼机—投,料口;? ?。 ,    》     2  密!炼机:卸,。。料口; —      】   3  密【炼,机排胶?的,压片机辊筒或双【螺杆挤出机》机头及其运输—皮带; 】  :     》 , 4 ? 挤出机《(含复?合拼出机)》机头; 【   《 ,     》5 : 开炼机辊》筒;:    !     》6  压延》机辊筒 》。 《 ,   5.1—.2 ?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产生硫化废气的【污,。染源应包括下列过】程 【    《    1  【。硫化机开模》、硫化罐开罐过程】;   !      2 】 再:生胶脱硫罐开—罐过程 【 ,   ?  5.《1.3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产】生有机溶剂》挥发气?的污:染源应包括》下列:部位 【      — ,  1  》胶浆:制备; —    — , ,   2  —浸胶:浆;: —。        3!  胶?浆喷涂;《 —       【 4 ?。 金属?表面喷涂胶水 】     】5.1.4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产生其他废气的污!染源应包《括下列部《位 ?     】    1》  生产用油—加热脱水、保温油料!罐; 】      —  2  》带芯塑?化, ?    —。。 5.1《.5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产生—炼胶粉?尘的污染源应—包括下列部》。位 【     》 , , 1  《炭黑、大粉料解包】部位:; 【 ,       2 ! 炭黑、大粉—料输送至日用贮【斗的排放部位;【 ?  《       【。3, , 炭黑、大粉料【称量部位; ! :     》。   4《  :混炼、终炼的密【炼机投?料口; !    《   ? 5:  混炼、终炼的密!炼机卸?料口 》 :   ?  5.《1.6 《。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产生】其他:粉,尘的污染源应—包括下列部位及工序! ?     【。 ,   1 》 小:粉料配料称》量部位; 【 ,    》     2  制!品,打磨产生粉尘飞【扬部:。位; 】       【 3  使用—粉状隔离剂部—位; ?   【   ?   4  再【生,胶生产?的废胶粉碎》工序; — ,  ? ,      5  !生胶破?碎复配?工序; 》     】。   ? 6  翻胎的【打磨工序; 】。     【 , ,。  :7 : 其他产生粉尘【污染:的部位 !    《。5.1.7 — 乳胶制《品生产?过,。程产生粉尘的污染源!应在后硫化装置处】  【   5.1.8 ! 乳胶制品生—产中产?生含氨废《。气的污染源》应包括下列工—序 【 ,   ?。    1》。  浸渍; 【   —     》 2  配》料,  【   5.1.9】 , 橡胶制品生产中】产生恶臭《的,污染源应在炼胶和】硫,化过程? 5!。.2 ? 污染源控制 】。 》     5.2.!1  产生废气、】粉尘等?污染物的《橡胶加工设备宜【选,用密闭式对》无法密闭的设—备应设污《染物的收集》设施 】    5.2.2!  炭黑及其他粉状!。配合剂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自动称】量、自动投料的【密闭系统 —     】5.:2.3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采取有组》织排放措施 ! ,     5.【2.4  排放【废气、粉尘的部位】应设置排《。。。风罩、排风围挡排风!罩宜:采,用密闭式使罩内形】。成,负,压 【  :  5.2》.5: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等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单位产品排》气量以?及排气筒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的【规定建厂《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控制指标的!要求  !   5.2.6 !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恶臭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的有关规】定 —     5.2.!7  废气的—有组织排放口应设】置采样口采样—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的有关规定必】要时应设置采样监】测平:。台 》 , ?5.3  废气治理! , —     》5.3.1  【排放口未达标的热胶!废气:、硫化废气应—设置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    》 5:.3.2 》 废气?净化系统选择—应根据?废,气性质、组》。成、浓度及净—化系统运《行的经?济性、可靠性等【因素综合《确定 —。     5.3!.3:  乳胶制》品生产中宜采用措】施回收?含氨废气中》的氨或处理》含氨废气 —    【。。 5.3.4 【 ,废,气净化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净化流》程,布置应紧凑、合理】符合工程总体设计】和总平面布置的要求!。; 【    《    2  【废气净化装置宜靠近!污,。染源集中布置; ! ?    《 ,    3》  寒冷《。地区废气净化装【置设置应根据处理】方案确定 》 — 5.?4  粉《尘治理 《   !  5.4.1  !对产生粉尘的污【染,源应设?置除尘排风系统 !     5!.4.2  炼胶】粉尘及其《。他粉尘应采用一【。级或多?级除尘的《方法 【 ,    5.4.3!。  除尘排风系统】的管路设计及—除,尘器的选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