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 焦炉附属!设备及交换传动【装置
【
30.2.1【 交换传动装【置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交,换机应空负荷运转】4h合格
!
2 】交换传动装置在烘】炉炉温达450【℃以前应连续—。48h试运》转,
《
,
《 3 交换传动装!置在由烘炉管—道加热改《。为正:常加热?前应在生产配合【下再进行一次调【整调整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交换传动拉条】行程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
】 2)废气开【闭器的煤气铊、废】气铊及空《气盖的?起落:高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
:
:
》 《3)废气铊》杆、煤气铊杆—与,密,。封法兰应无过紧现象!;
》
,
【 4)链轮、【拉条运转灵活—链轮托架应》。牢固可?靠;
【
— 5)拉—条滑块在《扳手的长口中滑【动应灵活无卡—阻现象;
!
【 6)运转过【程,中旋塞应在全开或】全闭位置
!
30.《。2.2 炉门【修理站及《余煤提升装置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炉门起落架【应往返5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卷扬:机应无异常声音;】
,
! , 2)钢绳头】结扎应?牢固钢绳不跳槽;
!
】 《 3)各轮子转动应!灵活小车不卡轨;】
《
】 4)《起落架升降应平【稳定位应准确
!
2 ! 余:。煤提升装《置应连续《运转1h《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定位】准确制动和运—转中应无异》常,噪声;
! : 《 :2)提?升,斗与滑轨间应—无卡阻现象;
【。。
》 》 , :3)钢丝《。绳头应无松》动、钢丝绳不跳槽】;
】 4)!提升斗运行应平【稳可靠
【
,
30.2.3 !。煤塔放煤漏嘴及【皮带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放煤装置应经【过连续5次》开、闭运转放煤【皮带机?应,经过1h连》续运:转,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漏嘴开!闭灵活?无,卡碰现象关闭应严】密;
【
, 2!)皮带机不跑边【无异常噪声》闸板开?关,应,灵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