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进场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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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缓凝剂应按每—。20t为一》。检验批不足20t时!也应按?一个检验《批,计每一批《次检验批取样量不应!少,于0.2t胶凝【。材料所需用的外加剂!量每一检《验批取样应充分混匀!并应:分为两等份其—中一份应按本—规范第9.3.【2条和第《9.3.3条规【定,的项目和要求进行检!验每检验《批检验不得少于两次!;另一份应密封【留样保存半年有疑问!时应进?行对比?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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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缓凝剂】进场时检《验项目应包括密【度(或细度》)、含固《量(或含《水,率)和混凝土凝结】时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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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 缓?凝剂进?场时凝结时间的检】测应按进《场检:验批:次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和配合比与上批留样!进行平行对比初、】终凝时间允许—偏差应为±》。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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