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施— :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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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缓凝剂!的品种、掺量应【根据环境温度、施工!要求的混《凝土:凝,结时间、《运输:距离、?静停:时,间、强度等》经试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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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 缓凝剂用于【连续浇筑的混凝【土时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应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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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 ? 缓:凝剂宜以《溶液掺加使用时【应加入拌合水中缓凝!剂溶液中的水—量应从拌合水中【扣除难溶和不溶的粉!状缓凝?剂,应采用干掺法并宜延!长搅拌时《间,3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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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 缓凝!剂可与减水》剂复合使用配制【溶液:时如产生絮凝或【沉淀等现象宜—分别配制溶液并应分!别加入搅《拌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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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 【 掺缓凝剂的混【凝土浇筑、振捣后】应及时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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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6 ? 当环境温度—波动:超过10《℃时应经试验调【整缓凝剂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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