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适用范围
【
《
?9.2.1 【缓凝剂宜用于—延缓凝结时间的【混凝土
】
9:.2.2《 缓凝剂宜用于】对坍落度保持—能力有要求的混【凝土、静停时间较长!或长距离《运输的混《凝土、自密实混凝】土
》
9?.2:.,3 缓《凝剂可用于大体积混!凝土
【
9.2.4 【 缓凝?剂宜用于日》最低气温《5℃以上施工的【。混凝土
【
,
9.2.5 】柠,檬酸(钠)及—酒石酸(钾钠)等缓!凝,剂不:宜单独?用于贫混凝土
!
9.2.6】 含有《糖类组分的》缓凝剂与减水—剂复:合,使用时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进行相容性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