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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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 缓:。凝剂宜?用于延缓凝结时间】的混凝?土
【9.2.2 缓凝!剂宜用于对坍落度】保持能力《有要求的混》凝土、静《停时间?较,长或长距离运输的混!凝土、自密实—混凝土
!9.2.3 缓】凝剂可用《于大体积《。混凝土
《
9.2】.4 缓凝—剂宜用于日最低【气温5℃以》上施工?的,混凝土
【
9.2.—5, 柠檬酸(—钠):及酒石酸(钾钠)】等,缓,。凝剂不宜单独用于贫!混凝土
!9.2.《6, 含有糖》类组:分的缓凝剂与—减水:剂,复合使用时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进行相容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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