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08-2015 建标库

5.3  加水、混合与制粒

5.3.1  以铁粉矿为主要原料时应采用二段混合。以铁精矿为主要原料时若采用小球烧结法可设三次混合进行固体燃料外滚。

5.3.2  采用圆筒混合机时,总混合制粒时间宜为5min~9min。以铁粉矿为主要原料时宜取下限值;以铁精矿为主要原料时,包括固体燃料外滚的制粒时间宜取中上限值。

5.3.3  圆筒混合机充填率,一次混合机宜为10%~16%,二次混合(制粒)机宜为9%~15%。

5.3.4  一次圆筒混合机与二次圆筒混合机宜设置于地面。

5.3.5  圆筒混合机与给料胶带机宜采用顺交方式配置。

5.3.6  中、小型烧结机滚煤机宜设置在烧结冷却室的高层平台。

5.3.7  外滚煤的粒度应小于3mm。

5.3.8  混合料添加水应实行自动检测与控制。

5.3.9  混合料宜进行加热处理,加热介质可为热水、蒸汽。热水应加入混合机、制粒机内;蒸汽宜加入滚煤机及混合料矿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