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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排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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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航站楼【内的:下,列区域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并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 1 出发区!、候机区、到—达,区、行李处》理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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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长度大于2》0.0m且相对封】闭的:走道;
! 3》 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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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航站楼与—地铁车站《、轻轨车站及公共汽!车站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之,间的连通空》间应设置排烟或防】。烟设施当《采用机械排烟或防烟!方式时该连》通空间的防排烟设施!应独立设置》;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自然排烟口—的,总,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区域地面面】积的1?0%
】4.3.3 航】站楼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中有可燃物》的区域或部位应【设置火灾探测—器不同区《域,或部位火灾探测器的!选型宜按表4.【3.3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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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3.3— 不同区域或部】位火灾探《测器的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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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航站楼设】置,区域分?消防控?制室时分消防—控制室内的信—号应直接《传至主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应:能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10s内《将火警信息传送至机!场消防站机场消防】站应设?置能:接收航站楼火警信息!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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