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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排!。。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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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 航站楼内的下列】。区域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并: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 : 1 出发区【、,候机区、到达区、】行李处理用房;【
! 2 《长,度大于20.0m】且相对封《闭,的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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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4】.3.2 航站】楼与地铁车站、轻轨!车站及公共汽车【站,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之间】的,。。连通空间应设置【排,烟或防烟《设施当采用》机械排烟《或防烟方《。式时:该连通空间的防排烟!设施应?独立设置;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自然排烟口的总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区《域,地面面积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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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航站楼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中有可》燃物的区域或部位应!设置火灾探测器不】同区域或《部,位,火灾探?测器的选型宜—按,表4.3.3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规定
】表4:。.3.3《 :不同区域或部位火灾!探测器的《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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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航站【楼设置区域分消【。防控制室时分消防控!制室内的信号应直】接传至主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应能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10s《内,将火警信《息传送至机场—消防:站机场消防站应【设置能接《收航:站楼火?警信息?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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